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76XK/2022-00002 | 生成日期: | 2022-03-15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22]22号 | 关键字: | 安全,救援,建设,工作,火灾 |
所属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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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就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第三节 推进公共消防基础体系建设 第四节 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第五节 推进消防信息化体系建设 第六节 推进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第七节 推进消防人才队伍和职业荣誉体系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附件1“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营房建设规划 附件2“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车辆建设规划 为切实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白银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主线,切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消防事业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消防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要求,圆满完成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工作。隆重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系列纪念活动。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83号),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未就业家属优抚优待办法》(白消党〔2019〕23号)的通知,落实家属安置、生活待遇等方面优待政策。 (二)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市政府出台实施《白银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8〕235号),持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消防安全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政务督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重要内容,形成“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导检查、年底考核验收”的常态化落实机制。市、县区、乡镇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调整重塑,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落实。教育、卫健、民政、文物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行业部门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等综合治理机制更加落实,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依法督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示范单位创建、“户籍化”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扎实推进,“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机制逐步建立。 (三)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市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综合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全市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执法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破解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农牧村、消防车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十九大消防安保”等重大节会消防安保任务。五年来,全市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共累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108578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1917处,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77场97841次,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家,组织基层消防网格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76539次、宣传教育365091次,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精神,全面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实行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执法审核、全过程记录、不良行为公布等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消防建审验收职责移交,严格落实全省八项消防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对火灾风险的联网监测、跟踪预警,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 (五)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突破。五年来,全市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先后建成铜城消防救援站和白银、平川、会宁三座小型消防站,完成市级训练基地建设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展全市装备建设评估工作,加快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增配,全市新购消防车辆24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分别达到1.5万余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690个,总数达1341个(全市),完好率99.5%。全面落实《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市(县、区)政府每年足额拨付消防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全市消防经费总量年均保持较快增长。 (六)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分别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地震救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业队和4支水域救援、4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业分队。细化完善高层、地下、交通事故、危化品、地震救援、低温雨雪、水域7类专业队(分队)建设方案和处置预案。五年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5226起、处置火灾3579起、抢险救援1087起,进行社会救助及自然灾害560起。抢救被困群众728位,疏散被困人员7946人,抢救财产价值6228.14万元,挽救财产损失7.294亿,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七)消防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全面实施科技强消战略,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市、县(区)两级公安专网向政务专网平滑过渡,消防基础网络全面提速升级,指挥调度主干网实现百兆接入,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通信指挥中心接警系统及各消防站接警终端功能全面升级,视频会议、营区监控实现高清全覆盖。支队卫星便携站、无人飞行器和新型4G单兵智能通信装备、执勤消防站移动指挥终端和车载图像采集终端设备(北斗有源终端)、消防常规通信装备配备率均达100%,全市无人飞行器、4G图传设备达到一主一备,公网电台实现与全省350M集群电台实现互联互通,多手段、立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八)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制定出台消防宣传“七进”实施意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普法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培训体系。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2千余场次,制作明星主题宣传海报6万余册,制作消防宣传手册7.4万册,发放宣传产品9.2万份,组织消防站开放1千余场次,近万名消防从业人员取得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书,400余所中小学校实现消防宣传教育“五落实”目标。大力推广消防体验设施建设,建立建成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白银市应急消防救援全媒体中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培训,累计17万名社会群众。建立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动态信息2.3万余条,“双微”关注人数突破20万,单个媒体作品点击量突破840万次,有力促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虽取得显著成绩,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消防安全资源与需求配备还不均衡,火灾防控多元治理体系尚不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欠账较多,支撑我市火灾形势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火灾风险仍然较高。 (一)消防安全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有的县(区)政府未将消防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消防经费、力量、装备等发展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缺乏政策制度保障,一些源头性、区域性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整改。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尚未完全厘清,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待深入,齐抓共管合力有待提升。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仍有短板,带险生产、冒险作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问题依然突出。 (二)社会面火灾风险依然较高。“传统型”风险量大面广:一些石化企业运营多年,部分设施设备老化,容易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农村土木结构建筑数量较多、明火取暖方式普遍、焚烧柴草秸秆现象屡禁不止,农村火灾起数长期占总火灾起数的65%左右。新领域风险潜滋暗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动车、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品运输、仓储物流企业快速增长,同时新业态、新材料不断出现,火灾防范措施跟进不够及时,消防安全新风险增多。区域性风险广泛存在:城乡结合部、连片彩钢板房、集贸市场等区域性隐患存量大,“三合一”、沿街门店、老旧居民楼院、群租房等方面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三)消防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成区面积进一步拓展,中心街、会师消防站营房老化,且现有执勤救援力量与城区整体建设规划不相适应。应建市政消火栓1797座,实有1341座,完好1266座,但缺配消火栓356座,特别是郊区、村庄消防水源严重不足。消防车辆配备结构不够合理,装备缺配、老化严重,全市超期服役消防车辆7辆,服役8年以上消防车辆20辆,十四五期间达到报废年限消防车12辆,缺配消防车辆17辆,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等缺配5600件(套),山岳、水域、地震等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更是量少质弱。 (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薄弱。改制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任务不断拓展,对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目标,我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在数量、质量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队(站)分布设点不合理,小型消防站建设进度缓慢,行政编力量缺编尚未补齐;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整体待遇偏低,人员流失大;全市重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有名无实、有队无人”现象未得到根本性转变;社会公益性紧急救援机构如蓝天、方舟救援队在全市仅有1个站点;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 (五)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行业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社会单位对消防宣传教育履职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经过5年的建设,全市人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覆盖面仍然不广,宣传阵地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缓慢,群众消防安全受教育率偏低,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不足。过去五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商铺内存在电气线路敷设混乱现象;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店铺、仓库、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及私家车随意停放堵占消防通道、堵占生命通道、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城区老旧楼院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乱接私拉电线等问题依然是未来全市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 (六)消防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各县区在“智慧消防”建设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方面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动力不足,信息资源融合利用率较低,数据壁垒、数据孤岛问题仍未全面解决。深层次、智能化应用相对较少,对社会公众服务内容单一,对政府、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治理信息整合、信息服务、信息支撑手段不足,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模式不能适应全民参与、智能预警、精准防范的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消防指挥系统技术老旧、功能单一,应急通信装备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高精尖通信装备配备率不足,复杂环境下的现场信号覆盖还存在盲点和盲区,超轻型卫星便携站等保底通信设备欠缺,极端条件下通信“突不进去”、信息“传不出来”、灾情“无法汇聚”等实战难题仍未彻底解决。 (七)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地震、山岳、水域救援等业务骨干稀缺,地震救援、潜水作业、急流救援等专业资质证书考取上仍有空缺,专业森林、草原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任处于空白。大风、低温雨雪、冰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薄弱。已开展的水域、绳索救援培训尚未在基层全面开花结果。作战训练安全方面,各类真烟真火实战模拟训练缺乏,部分指战员特别是专职消防员未经历过高温、缺氧、浓烟、高空、黑暗、垮塌等环境训练,训练广度有待加强。安全行进、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训练因缺乏身临其境的体验,训练次数不足,作战训练安全规程执行不规范。对照标准要求和实战需求,支队在各类专业队装备器材配备上仍存在缺口。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授旗训词精神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良好消防环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消防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业务中部署落实,依法防范,忠诚履职,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完善消防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甘肃省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和完善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符合全市实际的消防工作新体制、新机制,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消防工作创新发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结合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深化消防科技创新应用等为重点,健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四)坚持着眼实战,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事故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全市灾害事故特点,找准制约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关键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提升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后勤保障等实战能力,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五)坚持保障优先,深化福利优抚优待政策。从社会优待、子女教育、家属安置、医疗优先、住房保障、荣誉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政策推行瓶颈困难,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发展目标 (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着力提升现代消防治理水平,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严密防范亡人和较大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消防法治体系逐步健全。按照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结合城市发展特点,完善、升级更严格、更系统、更具操作性的政府规章和标准规范,提升城市依法治火水平。 (三)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基层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有效发挥,区域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消除,突出隐患问题基本解决。 (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科学编制、修订、实施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新建消防救援站和训练基地等项目3个,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选建消防救援站4个。消防车辆装备体系优化调整,增配各类消防车辆32辆,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建立舆论引导、教育渗透、文化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新格局,加强应急消防科普基地建设,着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群众消防知识普及率显著提升,因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显著减少。 (六)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快速发展。逐年争取增加消防相关法规政策,持续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及时增补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人员达到规定员额。二是每年定期开展消防员招录,及时补充人员配置,确保执勤人员充足。三是进一步优化工资,参照行政消防员待遇,落实优抚优待精神。四是加强和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两支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管理水平。五是鼓励和支持民间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大力提升企业专职消防队、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 (七)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严格按照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建设标准,对照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类型,组建山岳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水域救援、大跨度建筑救援等应急救援专业队。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类型,组建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持续加大特勤和普通消防救援站专业化建设力度,狠抓专业化、模拟化、实战化、基地化训练,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八)消防信息化支撑作用更加凸显。依托“智慧城市”和“智慧消防”建设,融合共享政府行业部门数据,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实施监管;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信息数据支撑研判决策、精准防控、规范管理等符合现代消防工作要求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九)确保优抚优待政策落实更加到位。依托《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工作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110号)和《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甘应急人事〔2019〕41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和保障办法,积极对接地方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全面有序落实好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推进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一)形成完备的消防法规体系。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快推进消防法治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火、依法行政新局面。修订《白银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领域,针对群租房、“三合一”、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突出隐患风险,因地制宜开展地方消防立法工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政策体系。2021年,分别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居民住宅物业、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宗教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防火工作规定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意见办法。2022年,开始试行以上相关规定,在试行规定的同时,系统对规定进行研判和修订完善,至2024年底将所有出台的相关规定予以全部完善和完成。2025年,所有出台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完成,切实助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改革创新。 (二)形成严密的消防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衔接的消防法治监督体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实施后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提请市政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调研,推动政府规章及政策的贯彻实施。完善消防行政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探索建立特邀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员意见征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执法群众评议。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消防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提高消防执法办案质量。制定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尽责免责”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和问题案件倒查。 (三)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火灾调查工作组织机构,强化火灾事故调查技术支撑。大力推广配备现代化、智能化的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运用。建立开放式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县区专(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火灾事故调查水平,建立完善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机制。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警示教育。 二、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白银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约谈通报、责任倒查等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制定,所属单位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全面推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法履行各自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制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级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家库。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明确社会单位各岗位人员落实责任需要采取的措施,将工作责任具体化、有形化。继续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示范单位创建,鼓励社会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重点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应用先进技防物防措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建立火灾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全市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制同步运行的火灾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监测研判消防安全态势,形成常态化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风险。各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分区域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实施重点管控。优化社会单位监督管理模式,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自我评估结果,结合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情况,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督内容,实现精准监管。 (三)加强突出隐患问题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区每年整治一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十四五”末,区域突出隐患问题得到基本根治。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以“疏堵结合”为原则,完善弹性停车、潮汐停车等政策机制,加强联合检查,科学合理管控,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发改、交通、住建等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相关部门“十四五”时期重要工程推动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消防车通道堵占问题。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监管,有效消除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隐患问题,住建、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控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 (四)强化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易燃易爆、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年度深入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严管严防严控措施。加强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彩钢板集中连片区域的集中整治,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加强对城中村、棚户区、“三合一”、沿街铺面等小火亡人多发区域的排查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乏、人员素质偏低、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老旧居民楼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生命通道”畅通清理、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等工作。 (五)夯实农牧村火灾防控基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工作,在全市开展农牧村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推动防灭宣“三位一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健全农牧村消防安全自防自救体系。各县区加强对乡村企业、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对乡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家庭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建设一批乡村消火栓、消防水窖。“十四五”末,农牧村消防安全形势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大幅下降。 (六)深化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一是建立行业部门联合执法,抄报、抄送,挂牌督办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办法,常态化设立一全多面的工作机制。二是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深度应用“网格化”管理,实现基层消防治理简约高效。三是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区域联防组织实体化运行。探索建立保安员、志愿者、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火灾高风险区域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实名举报查实有奖、恶意举报依法追责”工作制度,拓展多元化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打造线上线下多渠道举报投诉受理网络。五是向全社会普及正确识别火灾隐患的方法和有奖举报的途径,引导群众正确有效举报,对举报行为依法核查,对恶意举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七)优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消防电子印章与电子证照,健全统一消防政务服务平台,优化便民利企服务。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精准防控、靶向治理。制定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做好消防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隐患单位履责情况追溯,推动消防安全从管事向管人、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 (八)构建四级消防安全防范力量体系。探索向乡、村两级派驻专职消防文员,并建立健全人员招聘、管理、考核、奖惩、保障、辞退等配套机制,建设符合我市实际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推行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消防监督干部为主、消防文员为辅、消防指战员为补充”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消防安全防范力量体系。2021年,街道、社区和全国重点镇配齐专职消防文员。2022年,其他乡镇和行政村配齐专职消防文员。2023年,四级消防监督管理队伍体系全面建成并实体化运转,有效打通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 三、推进公共消防基础体系建设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编修消防专项规划,并定期组织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时,按照标准建设消防车通道,并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标准要求。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新建、扩建城镇和道路时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明晰市政消火栓的监督管理、补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职责,完善消火栓监管机制。强化市政消火栓标识化管理,完善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市政消火栓远程监测系统。加快缺建消火栓补建,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应急用水。2022年,城市建成区消防供水实现全覆盖。2024年,紧密结合振兴乡村战略实施,1000人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简易消火栓、消防水鹤全覆盖。“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规划建设、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二)加快消防站建设改造。以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为目标,将消防救援站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建设用地等全面纳入强制性规划内容,大力推动城镇消防救援站建设。2022年,1个训练基地和银西消防救援站投入使用,实现消防救援能力和消防指战员技能培训场地、设施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协调发展。2023年,结合会宁县规划发展,计划修建1个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扩大消防救援力量覆盖面。2024年,根据景泰县和银东工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分别选建1个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2025年,织密城镇消防救援站体系,在靖远刘川工业园区和银凤湖分别选建1个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实现全市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全覆盖。 (三)推进灭火救援装备提档升级。结合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开展装备达标建设,加快推进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交通事故、工程机械、通信保障等专业救援队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按照“安全舒适、性能优良、质量可靠”原则和统一要求,推进消防员防护装备提档升级,加强高危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提升防护装备配备率。健全完善装备维修体系,提升市级战勤保障大队装备维修和两室一站功能,推广应用装备远程技术保障系统,逐步实现装备保障数字化。“十四五”时期,增配城市主战、卫星通信、高层供水、重型泡沫、举高救援、战勤保障等消防车辆32辆。 (四)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暂行规定》和省财政厅《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规定》及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制定并执行《白银市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和经费。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市、县区两级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确保工资政策落实落地。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科学编制经费支出规划,将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项目库,完善业务经费、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实战演练、应急通信、社会化服务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项目的保障标准。 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一)创新消防宣传工作机制。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五落实”,2021年,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培树1个“五进”宣传工作典型。 (二)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面向社会公众,重点针对学生、城镇居民等人群,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根据《甘肃省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分类建设市、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应急消防宣传点,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相应等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2022年,全市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 (三)优化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消防志愿活动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2021年,至少建成一支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千人。建强市、县两级全媒体中心和基层宣传室,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消防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贯、消防知识普及、案例警示、隐患曝光和队伍形象宣传,着力打造消防自媒体宣传平台,提升消防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推进社会消防建设能力水平。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日常监督、行业自律等工作,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优化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加强消防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持续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建立规划和计划。2022年,从事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对街道、物业等培训,向街道、楼主、物业管理人员阐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推进消防信息化体系建设 (一)完善基础通信网络。推动消防指挥调度网至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的整体接入,实现互为备份、上下贯通,将指挥调度末端逐步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继续沿用公安PDT数字集群等无线通信系统覆盖城市通信,以公网无线通信为补充,利用好全市现有的公网通信手台、利用应急部门专用370MHz频率资源,推进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保障无线通信网正常运转。全面开展消防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及“全国消防一张图”建设,实现五级联网运行,构建智能、新型指挥体系。 (二)打造新型应急通信装备体系。聚焦“断网、断路、断电”,按照“小型化、轻型化、便携化、智能化”的原则,全力破解大震大灾极端条件下基层应急通信难题,2022年之前市级应急通信保障队按标准配齐语音图像自组网及前突通信车、动中通卫星通信车等关键通信装备,逐步完成5G单兵图传换代,各县区消防救援站2023年之前全部配备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试点配备彩虹或翼龙无人机,探索构建精准制图、快速成像、公专结合、宽窄融合、空地一体的应急通信平台。 (三)升级消防信息安全体系。升级改造信息化安全防护体系,推动国产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的应用,逐步采用零信任安全架构、网络行为溯源、可信计算等技术,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等安全认证,确保消防信息化建设安全自主可控。协调应急、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共享救援指挥所需的各类信息数据,确保上下贯通,功能完备,符合实战要求。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消防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营管理中心,各县区做好消防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四)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和应用。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火灾防范措施。开展“智慧火调”建设,加强视频分析、电子取证、智能采集、火场重构等现代技术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2021年,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以及监控视频资源全部接入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拓展重点单位管理系统功能,建成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动态评估、分级管控、精准监管;在基层消防救援站全面推广应用消防站智能管理平台,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水平。2022年,建成市、县两级消防管理大数据库、火灾调查大数据库和火灾风险预警预报平台,推行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智能化管理。2024年,将基于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的“智慧消防”一体化APP软件全面推广,实现消防信息化从桌面端向移动端延伸。 (五)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应用。各县区要加强消防科技创新发展,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消防从业单位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APP、建筑三维建模、人员定位、新媒体宣传等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研究。针对高层建筑、交通枢纽、地下空间、石化企业等火灾防控难题,开展消防救援指挥、防火阻燃、火灾探测报警、灭火救援、个人防护等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研究开发。健全完善科研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消防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化防火、灭火新产品、新技术,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六、推进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建设。迭代升级接处警系统,与警情统计分析系统无缝对接,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GIS、北斗导航等技术,安全接入互联网资源,逐步实现自主抓取作战要素、快速对接联动单位、自动调派救援力量、智能推送作战方案、准确报送作战信息。充分发挥智慧消防大数据效能,全面部署、高效应用实战指挥平台,在“全国一张图”基础上融合政府部门、行业单位、专家信息等资源,逐步拓宽社会专家力量参与指挥和辅助决策工作渠道,完善集研判预警、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辅助决策、信息报送、舆情应对、战后总结为一体的智能指挥系统,实现作战指挥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智能型”,“单一灾种处置”向“全灾种救援”转变。修订《白银市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切实提高作战指挥的精准度和实战性,实现救援有力有序有效。稳步推进指挥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队伍内部和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岗位培训,有效拓宽培养渠道,建立人才培养、选拔和交流长效机制。 (二)加强应急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属地联勤联动机制和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设立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救援联勤联动委员会,根据不同灾害类型,定期组织社会联勤联动力量开展实战化战勤保障拉动演练。采取内部保障和地方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保障物资供给齐全、分配有序。立足“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协同县区物资储备库管理单位,强化市级战勤保障社会联动响应;积极探索应急装备按灾害事故类别分类保管、集中存放,实现功能化配置、模块化储运、标准化调配,提升打大仗、打持久战的综合保障能力。 (三)加强专业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作战指挥力量体系,组建大跨度大空间、公路隧道、地质、山岳专业救援力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积极考取地震救援、舟艇驾驶、无人机、绳索救援、水域救援等专业资质证书,逐步实现救援人员持证上岗。建强地震、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水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健全社会联动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修订各类重大灾害事故救援类型预案,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战术训练和实战拉动演练。 (四)加强多元化社会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争取行政编制员额,2021年,消除县级队(站)行政编制执勤空白点。2021年起,分3年逐步申请增加重点化工园区、重要经济开发区、旅游区及经济发达县(区)第二支消防救援队伍行政编制。2022年,行政编消防员与专职队消防员比例达到1:2,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并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继续鼓励支持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在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逐年加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力度,“十四五”末,执勤队站专职消防员配备总数基本实现“三班倒”,监督执法岗位行政编干部与消防文员配备比例达到1:3,其他岗位1:2。进一步规范专职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府专职队员100%持证上岗。始终坚持“两严两准”建队标准,加大“两员”队伍正规化管理力度,持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增强职业吸引力和发展向心力。 七、推进消防人才队伍和职业荣誉体系建设 (一)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立足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求,实施“人才强队”战略,建设“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应急救援人才队伍。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分岗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指战员深造学习。大力开展专业化技能培训鉴定和资质认证。鼓励专业技术干部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2023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配备率达到100%。 (二)健全消防职业荣誉体系。2021年推动政府出台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保障办法,建立适应消防救援队伍职业风险高、牺牲奉献大的职业荣誉保障体系。地方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本级表彰奖励范围,评选表彰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以及青年五四奖章、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时,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指战员。重大节日各级政府组织慰问消防救援队伍,给消防救援人员家庭挂光荣牌,举办重大庆典活动时邀请消防救援队伍功模代表参加。宣传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救援队伍“火焰蓝”新形象。 (三)加大优抚优待工作力度。针对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执勤备战职业特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综治、绩效、目标责任等考核内容,按规定发放相关奖励性、改革性补贴,逐步提高消防救援人员高危岗位补助,参照军人标准发放随队未就业家属补贴。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伤亡保险、伤亡抚恤、伤残保障等制度。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保障,在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消防员退出安置等方面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 以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一)消防救援站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着力推进消防站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结合全市城区发展规划和工业园区布局,在白银区银西工业园区和会宁县分别建成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在白银区城南银凤湖、景泰县城区、白银区银东和靖远县刘川分别选建一级普通消防救援站。 (二)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消防站。“十四五”时期,严格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成白银市训练基地。并完成配套训练设施建设。 (三)消防车辆建设。针对易燃易爆危化品、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石油化工、水域等高风险场所并结合区域灭火救援实际,增配城市主战、高层供水、举高喷射、登高平台、战勤保障、抢险救援、卫星通信和小型机器人等消防车32辆。2021年至2023年重点加强卫星通信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水罐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模块化器材消防车等基础车辆配备。2023年重点加强举高喷射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等车辆配备,实现针对“高低大化”场所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全面升级。2024年至2025年,在对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车进行更新换代的基础上,加强高层供水消防车、小型灭火机器人和战勤保障等专用车辆配备。“十四五”期间,全市各县区完成配备50米以上具备救援能力的举高类消防车,每个消防救援站配备抢险救援车和器材消防车各1辆,按照梯次化配备比例完成轻、中、重水罐消防车配备任务。 (四)装备器材建设。结合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配全各类装备器材,切实做到常规消耗类和个人防护类装备器材随缺随补,专业队建设和通信类器材必须按照标准要求配备,逐步增大高精尖类装备器材配备比例。为适应道路交通处置、危化品车辆和危化企业灭火救援处置需要,消防救援站泡沫灭火剂车载储量不少于车载泡沫罐容量,备份储量按1:1备份,特勤消防站备份储量按1:2备份。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创新推进“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研发物联网监测平台,制定公布标准数据接口,与白银市第三方物联网监测服务平台对接联网、互联互通,动态监测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前端烟感、温感、水流报警、水压探测等进行信号互联互通和自动归集,建立“自检-发现-预警-报警-处置-日常监测”的闭环操作。同时,按照“联网、维保一体化”的原则,推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配套物联网监测服务模式,维保机构在确保联网系统有效运行并通过物联网对服务对象消防设施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护。将物联网技术延伸触角,通过搭建“智能消防”指挥平台、扩展社会重点单位图像监控资源、实时共享信息等物联网技术,充分应用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等技术,为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十四五”时期,全市“智慧消防”建设子项目4个:1.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2.火灾风险预警预报平台;3.“智慧消防”一体化APP软件;4.智能化指挥系统。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审批。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消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对消防事业发展负总责。各级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消防等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推动落实,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四、实施考评考核。各级政府要对规划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价和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推动规划落到实处,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附件2 “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车辆建设规划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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