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3 生成日期: 2024-07-17
文       号: 关键字: 处置,工作,土地,存量,用地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2024年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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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市政府印发《白银市2024年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方案》(市政发〔2024〕29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2024年4月,省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全省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强调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提高土地要素利用效率。2024年1月印发的《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工作的决定》(市委发〔2024〕3 号)中提出“不断深挖土地潜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4〕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2024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1927.29公顷(28909.35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41.95公顷(3629.25亩)。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40%、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48%。

(二)建立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矢量数据库

依据土地审批文件、征地资料、供地资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等要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查清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底数,2024年7月底前建立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矢量数据库和工作台账。

(三)构建防治和盘活存量土地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总结处置经验,建立健全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构建防治和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低效用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七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排查处置范围及认定标准、处置程序及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七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明确《方案》制定的目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明确《方案》制定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以用为先。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合理认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做到定性准确、处置有据、程序合法;二是坚持一地一策,分类处置。根据宗地特性、产生原因,科学制定盘活利用方案,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三是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是处置工作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盘活利用工作。

(三)目标任务。明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包括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建立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矢量数据库、构建防治和盘活存量土地长效机制。

(四)排查处置范围及认定标准。对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中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认定标准进行说明。

(五)处置程序及措施。明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审核认定流程、整改整治措施、验收销号的标准和流程。

(六)工作步骤。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全面排查阶段。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三是集中处置阶段。各县区政府和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盘活利用计划,拟定处置方案,开展处置工作。四是总结提升。各县区政府和白银高新区管委会于12月10日前上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果经验。

(七)工作要求。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明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要求。


附件: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2024年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排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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