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指南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坚持围绕粮食系统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中心任务进行公开;坚持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有序公开;坚持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力公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稳步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目标
(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四)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事项:
1、粮食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粮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粮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粮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责及领导分工;
6、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7、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依据;
8、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职权。
(二)对内公开事项:
1、工作任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各项主要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2、人事公开。干部的选拔任用,民主评议,人员录用,评先树优,职称评定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及结果。
3、财务公开。各种预算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待费,电话费,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费等经费支付使用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四、政务公开形式及时间
(一)对外公开:利用市政府网站,白银粮食信息网和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
(二)对内公开:利用各种会议,办公局域网,公开栏,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间:工作任务公开每月一次;人事公开自结果产生后五日内;财务公开分月末,季首,年终三个时段进行。
五、政务公开程序
(一)整理。由科室收集整理资料,列出公开内容。
(二)审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汇总核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和评议。
(三)公开。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确定公开形式,公开时间。
(四)建档。公开后,要及时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处理结果,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建档保存。年终由办公室汇总归档。
六、公开要求
(一)公开后,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做到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要求相适应,公开的范围与内容、性质、对象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本季度政务公开情况。并在局办区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为:822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