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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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职能科室),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36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2106 ,8222106(传真)。

      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36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电子邮箱:byzhufanggongjijin@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现场受理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中心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中心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中心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

      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中心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中心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收费标准

      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中心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职能科室),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36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2106 ,8222106(传真)。

          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36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电子邮箱:byzhufanggongjijin@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现场受理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中心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中心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中心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

          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中心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中心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收费标准

          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中心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欢迎您通过《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依法申请公开说明

          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职能科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 gjj.baiyin.gov.cn;邮箱:byzhufanggongjijin@163.com;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943-822210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流程及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受理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职能科室

          办公地址:白银市人白银区北京路369号(建设大厦对面)

          邮政编码:7309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222106 传真:826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