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健康白银2030”规划纲要》《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白银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草拟了《关于成立白银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4月28日前以函件形式反馈白银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韩倩 电 话:0943-8836615 邮 箱:byswjwjkk@126.com 附件:《关于成立白银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白银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白银2030”规划纲要》《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推动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确定白银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起草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牵头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开展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早筛早诊早治、防治效果评价以及慢性病监测,提出慢性病防控对策建议。 市委政法委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改善慢性病防治工作条件。 市教育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医学院校优化慢性病课程体系。 市科技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治研究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鼓励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引进,支持慢性病防治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市工信局负责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合理降低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含量;鼓励食盐企业生产和销售低钠盐;结合慢性病防治需求,遴选有应用前景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及具备数字化、智能化、便携式特点的创新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区公安局根据工作职责,协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落实与卫生健康部门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及时预警肇事肇祸危险;依托关爱帮扶团队,推动落实教治、服务、管理措施;对出现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此类危险的患者,立即制止并依法开展应急处置、协同相关部门送医诊治:依法开展强制医疗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家庭纳入相应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助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疾病谱的转变以及疾病负担的变化,按照政府卫生投入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经费。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保机构开展环境因素监测、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运营监管,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农村地区慢性病防治知识宣教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药品零售企业丰富慢性病药品种类,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扩大慢性病药品销售渠道;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配合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市文广旅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慢性病防治知识内容纳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市体育局负责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运动宣传、指导工作,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促进体医融合,组织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人口总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等数据统计管理。 市医保局负责实施慢性病相关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保待遇。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提高慢性病用药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市气象局负责强化高温热浪、寒潮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联合疾控部门开展气候敏感性疾病风险预警,发布公众健康危害气象信息和预防措施指引。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工间操等健身活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共青团白银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活动,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在青少年群体中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市妇联负责引导妇女、儿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动员妇女积极参加乳腺癌、宫颈癌等早筛早诊早治工作,开展妇女相关疾病健康知识宣传。 市红十字会负责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开展社区慢性病防治义诊等活动。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做好殡葬、户籍信息、统计等数据的交换和核对,减少死亡漏报,保证人口数据和死因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与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