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137A/2025-172014 | 生成日期: | 2025-10-10 |
| 文 号: | 市政发[2025]33号 | 关键字: | 森林草原,防火,单位,火灾,责任 |
| 所属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 时 效: | 有效 | ||
| 白 银 市 人 民 政 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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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1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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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区域期限。全市所有森林、草原及其边缘向外1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确定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压紧压实防火责任。全面落实林长制和“8311”工作措施,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靠实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要严把“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盯紧“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设置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严格控制进入林草区人员。凡进入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实名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并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火险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妨碍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四、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时节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五、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防火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防火氛围。 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深入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林区内的林业草原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军事、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设施管理部门(单位)应当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沿途周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防患于未“燃”。 七、不断提高应急能力。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加强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及时检修防火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消防用水。加强训练演练,高火险时段在重点部位前置扑火力量,巡护人员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严防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八、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向责任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林草、应急等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严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破、每案必究。凡发生重大及以上人为森林草原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火情报警电话12119、110。 市长:张延保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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