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171300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25]41号 | 关键字: | 治沙,生态,防沙,治理,沙化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时 效: | 有效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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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沙治沙决策部署,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白银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结合全市沙化土地现状和防沙治沙工作实际,编制了《白银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沙区概况 一、位置范围 我市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台地交汇地带,西北倚祁连,中部跨黄河,北东濒邻腾格里沙漠南缘,南部连黄土高原。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南起平川黄峤镇,北至景泰红水镇,东临宁夏、内蒙古自治区,西与天祝藏族自治县和古浪县相接。沙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3′-105°15′、北纬36°31′-37°38′,南北长163.2千米、东西宽128.9千米,沙区县域总面积2166.29万亩,沙化土地分布区土地总面积1477.67万亩。按照国家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范围,结合我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实际情况以及治理需要,将我市沙化土地分布区域划分为国家沙化监测治理区和市级沙化拓展治理区。国家沙化监测治理区涉及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所辖18个乡镇(其中,景泰县包括红水、漫水滩、草窝滩、上沙沃、五佛5个乡镇;靖远县包括东升、北滩、靖安、石门、双龙、五合、兴隆、永新8个乡镇;平川区包括宝积、王家山、水泉、共和、黄峤5个乡镇),根据全省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现有沙化土地面积为95.79万亩;市级沙化拓展治理区涉及景泰县、白银区所辖7个乡镇(其中,景泰县包括一条山、芦阳、喜泉、中泉、正路、寺滩6个乡镇;白银区武川乡),目前虽未纳入国家监测范围,但仍有较多沙化土地和潜在沙化土地分布,依据判读统计,景泰县分布沙化耕地47.63万亩,白银区分布有明显沙化趋势的潜在沙化土地14万亩。全市总计沙化土地143.42万亩,潜在沙化土地398.19万亩,可治理沙化土地107.41万亩(见附件1-3)。 二、自然地理 (一)地形地貌 我市沙区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多台阶长方块地形,地势呈西北、东南高,西南、东北低的翘板。区域内地貌复杂,大体分为山峦、丘陵、沟壑、河谷、平原、盆地、沙漠、河流、沼泽等。沙化土地占景泰县、平川区和靖远县北部地区总面积的9.45%。风沙地貌主要在景泰县黑咀子、冰草塘、大圪垯一带,荒漠戈壁呈碎片状分布在平川区境内和靖远县北部乡镇。 (二)土壤类型 我市沙漠、荒漠戈壁区土壤类型主要呈风沙土、灰漠土、灰褐土、灰钙土、灌淤土、草甸土、潮土等。 景泰县土壤类型主要呈灰褐土、黑钙土、栗钙土、灰钙土、灌淤土、灌漠土、潮土、水稻土、风沙土、草甸土、盐土、石质土、新积土和粗骨土。 平川区土壤类型主要呈灌淤土、潮土、灰钙土、栗钙土、灰褐土、风沙土、红土和石质土。 靖远县北部地区土壤类型主要呈栗钙土、灰褐土、灌淤土、灰钙土、盐土、潮土、红土和风沙土。 (三)气候条件 我市沙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降水变率大、冷热温差变化大,年均气温8.2-10℃,风沙天气多,年均25天左右。景泰县年均气温8.2℃,年均降水量184.8毫米,年均蒸发量3038毫米,全年日照2726小时,年均风速3.5米/秒,无霜期141天;平川区年均气温8.2℃,年均降水量200毫米,年均蒸发量1947.7毫米,全年日照2691小时,年均风速1.5 米/秒,无霜期143天;靖远县北部年均气温8.8℃,年均降水量238.6毫米,年均蒸发量2101毫米,全年日照2691.1小时,年均风速1.1 米/秒,无霜期165天。 (四)水资源 景泰县现有水资源总量为328.97亿立方米,黄河流经中泉镇、芦阳镇、五佛乡、草窝滩4个乡镇,全长110千米,集水面积5318.51平方千米、年平均流量1043.25立方米/秒,多年径流量328亿立方米。自产季节性地表水资源0.099亿立方米,洪水量0.018亿立方米。地下水储存量39.94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漫水滩、白墩子、草窝滩、寺滩-芦阳盆地,其中低矿化水储存量29.2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0.872亿立方米、允许开采量为0.323亿立方米。 平川区现有水资源总量为327.645亿立方米,黄河从水泉镇月河入境至野麻滩流出,全长32千米,集水面积7.88平方千米,年平均流量1043.25立方米/秒,多年径流量327.5亿立方米。区域内地下水资源贫乏,总量0.145亿立方米,大部分区域水质差,溶解性固体含量高,矿化度在1860-13550毫克/升,硬度在41.2-924.3,pH值为7.04-8.95,多为苦咸水,属Ⅳ-Ⅴ类地下水,不适于生活饮用,也不能作为农业灌溉用水。 靖远县现有水资源总量为329.35亿立方米,黄河自西南乌金峡入境,至北部黑山峡出境,流经10个乡镇,全长154千米,集水面积4923.1平方千米,过境流量1043.25立方米/秒,多年径流量329亿立方米。区域内自产水资源总量为0.3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0.3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为0.05亿立方米。北部地区地下水资源贫乏,武家塬—花砚子以西地区,地下水均以泉的形式溢出,总溢出量280升/秒;北滩—景压盆地实测泉水溢出总量仅21-27升/秒;兴堡子川盆地天然径流量412万立方米/年,静储量1.74亿立方米。 (五)植被资源 我市沙区植被处于草原带向荒漠草原过渡带上,主要分为温性的荒漠、草原化荒漠、荒漠化草原、草原4种类型,植被盖度5%-15%。乔木有沙枣、杨树、榆树、梨、文冠果等,灌木有柽柳、枸杞、柠条、白刺、沙拐枣等,旱生和超旱生半灌木及草本有盐爪爪、骆驼刺、红砂、甘草、西伯利亚滨藜、油蒿、黄芪等。 三、社会经济 (一)行政区划及人口。根据《白银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0年全市沙区常住人口51.1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3.85%。 (二)经济发展状况。“十三五”末,全市沙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1亿元,占比25.49%。沙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1307-16930元之间,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沙区土地利用及林地资源现状 (一)土地利用情况 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全市涉沙县区,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耕地420.88万亩、园地34.05万亩、林地112.33万亩、草地1434.13万亩、建设用地85.3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74万亩、其他用地1071.53万亩;按县域划分,景泰县822.7万亩、靖远县839.73万亩、平川区301.37万亩、白银区202.49万亩(见附件3)。 据全省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全市沙化土地分布区,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耕地263.04万亩、园地28.34万亩、林地80.34万亩、草地980.82万亩、建设用地55.36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59万亩、其他用地53.19万亩;按县域划分,景泰县822.7万亩、靖远县344.89万亩、平川区241.08万亩、白银区69万亩(见附件6)。 全市沙化土地(含拓展治理区),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耕地84.05万亩、园地0.17万亩、林地10万亩、草地43.53万亩、其他用地5.66万亩;国家监测沙化土地,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耕地36.42万亩、园地0.17万亩、林地10万亩、草地43.53万亩、其他用地5.66万亩;拓展治理区分布沙化土地全部为耕地(见附件7)。 (二)林地和草地资源分布情况 根据全省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2019年,全市沙区现有各类林地80.34万亩,占沙区土地总面积的5%,其中,乔木林地10.43万亩、疏林地1.12万亩、灌木林地38.19万亩、灌丛沼泽2.3万亩、未成林地20.93万亩、苗圃地0.21万亩、迹地3.76万亩、其他林地3.18万亩,沙区森林覆盖率3.3%(见附件8)。 全市沙区有各类草地980.82万亩,占沙区土地总面积的66.38%,其中,天然草地322.56万亩、人工草地71.54万亩、沼泽草地0.58万亩、其他草地540.35万亩(见附件9)。 五、沙化土地 (一)总体面积。全市沙化土地按县区分,景泰县26.04万亩,占27.18%;靖远县44.08万亩,占46.02%;平川区25.66万亩,占26.79%。按沙化程度分,极重度18.56万亩,占19.35%;重度11.84万亩,占12.36%;中度32.3万亩,占33.72%;轻度33.09万亩,占34.54%(见附件4、附件5)。 (二)流动沙丘(地)。全市现有流动沙丘(地)2.64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1.8%,主要分布在景泰县五佛、红水、漫水滩和靖远县双龙等乡镇,靠近腾格里沙漠边缘地带,植被稀少,风蚀严重,在风力作用下向非沙漠类分布区前移,并产生沙尘天气,造成危害。 (三)半固定沙丘(地)。全市现有半固定沙丘(地)13.43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的9.3%,主要分布在景泰县红水、上沙沃,靖远县北滩和平川区黄峤、水泉、王家山等乡镇,分布范围较大,处在干旱荒漠地带,植被稀少,与流动沙丘地接壤,在风力作用下大量沙粒侵入非沙漠化土地内,产生较大危害,也是沙漠化治理的重点区域。 (四)固定沙丘(地)。全市现有固定沙丘(地)20.17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的14.1%,主要分布在景泰县红水、上沙沃、五佛及平川区水泉、黄峤等乡镇,分布范围大,植被状况较好,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属于重点保护地段。 (五)沙化耕地。全市现有沙化耕地84.05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的58.6%,其中,国家监测沙化区36.42万亩,占43.3%;市级拓展沙化区47.63万亩,占56.7%。按县区分,靖远县24.38万亩,占29%,主要分布在东升、北滩、石门、双龙、五合、兴隆、永新7个乡镇;景泰县50.04万亩,占59.5%,主要分布在红水、上沙沃、草窝滩、五佛、芦阳、喜泉、中泉、正路、寺滩9个乡镇;平川区9.63万亩,占11.5%,主要分布在黄峤、水泉、王家山、共和4个乡镇。此地类分布范围大,但受耕作措施及农作物保护,暂时比较稳定,危害较小。 (六)沙化林地。全市现有沙化林地10万亩,占沙区林地面积的12.45%,占全市林地面积的8.9%。其中,乔木林地0.24万亩、灌木林地8.47万亩、疏林地0.07万亩、未成林地0.5万亩、采伐或火灾等迹地0.68万亩、其他林地0.04万亩,分别占沙区林地面积的0.3%、10.54%、0.09%、0.6%、0.85%、0.05%,分别占全市林地面积的0.21%、7.54%、0.06%、0.45%、0.61%、0.04%(见附件3、附件6-10)。 (七)沙化草地。全市现有沙化草地43.54万亩,占沙区草地面积的4.44%,占全市草地面积的3.04%。其中,天然草地17.13万亩、人工草地0.08万亩、其他草地26.33万亩,分别占沙区草地面积的1.75%、0.01%、2.68%,占全市草地面积的1.19%、0.006%、1.84%(见附件3、附件6-10)。 (八)其他沙化土地。全市现有其他沙化土地23.12万亩,其中,风蚀劣地19.9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的13.8%,主要分布在靖远县各乡镇;戈壁3.22万亩,占沙化土地面积的2.2%,主要分布在景泰县上沙沃和漫水滩2个乡镇。 (九)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全市现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398.19万亩,占沙区土地总面积的26.94%,主要分布在景泰县五佛、上沙沃,靖远县五合、东升、北滩、兴隆、双龙、永新、石门,平川区水泉、宝积、共和、王家山和白银区武川乡。面积大、分布广,虽不是沙化土地,但如果利用不当,就会变成沙化土地,急需防治。 第二章 防沙治沙现状 一、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防沙治沙的相关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防沙治沙目标任务。2016-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73万亩(目标任务61万亩),超额完成19.6%,其中,造林种草72.5万亩,非生物工程治沙0.5万亩,完成投资10.4亿元。分县区为:靖远县完成造林种草29.9万亩,完成投资3.34亿元;景泰县完成造林种草30.1万亩,非生物工程治沙0.5万亩,完成投资2.85亿元;平川区完成造林种草12.5万亩,完成投资4.21亿元。根据全省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市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2.38万亩、极重度沙化土地减少8.9万亩、重度沙化土地减少2.3万亩,沙化程度明显降低。 二、基本经验 从建国初期,我市景泰县开始治理沙漠,经过几代治沙人共同努力,总结出了一整套治沙理论和方法、涌现出了许多治沙先进典型、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协同治理。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坚决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防沙治沙工作的决策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研究、专题部署调度、实地督导检查,高位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防沙治沙工作格局,持之以恒推进治理修复,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治沙增绿。 (二)坚持综合施治,筑牢绿色屏障。按照“从急到缓、由外向内、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为依托,对绿洲外围天然沙生植被和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连片沙化土地,通过围栏封育、封禁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对绿洲边缘的重点风沙口、路径区,通过工程固沙、人工造林和封沙育林等措施进行集中治理,遏制沙源扩散;对绿洲内部通过建设农田林网、镇村绿化,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三)坚持科技赋能,提升防治成效。积极与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兰州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科技服务体系。按照“以水定绿、以水定林、乔灌草结合”的原则,科学选择植被恢复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示范推广“工程固沙+低密度造林+种草”、“工程固沙+沙化退化林修复”等治沙模式,广泛采用覆膜保墒、小管灌溉、鱼鳞坑等节水治理措施,不断提升防治成效。 (四)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富民。充分发挥景电、兴电、双永等高扬程灌区水利和光热资源优势,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把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以红枣、枸杞、优质梨、文冠果为主,做大做强特色林果产业,走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路子,不仅为当地群众开辟了新的致富途径,同时为荒漠化地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创新了模式。 三、困难问题 (一)防沙治沙任务依然艰巨。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尚有可治理沙化土地107.4万亩,另有398.19万亩土地介于沙化与非沙化之间,极易变成新的沙化土地。已治理的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地),植被仍处于巩固和恢复阶段,极易遭受破坏,加之气候暖干化等因素,沙区天然植被衰退严重,巩固成果难度增大,治理和管护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水土资源供给矛盾突出。随着工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各行业用地、用水量增加,可用于防沙治沙新造林的土地极为有限。全市沙区年降水量大部分不超过200毫米,地表水和地下水供给的可利用水量有限,全市年生态用水控制指标仅为471万立方米,生态用水保障严重不足。 (三)防沙治沙资金投入不足。随着防沙治沙工作由绿洲边缘向外围扩展,加之市场因素的波动变化,工程投入的人力、物力成倍增长,生态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尤其是防沙治沙并入“双重”规划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支撑防沙治沙工程,且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生态治理补偿机制,导致社会公众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不高。 (四)破坏植被行为仍然存在。由于沙化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维系生存与保护生态的矛盾依然突出,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过度放牧、开垦等破坏沙区植被资源的现象仍未彻底杜绝,许多沙区开发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同步实施防沙治沙措施,对沙区生态造成了新的破坏。 (五)科技支撑能力较弱。全市林草科研队伍力量薄弱,长期从事防沙治沙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少,高端人才紧缺,科研经费投入不足,防沙治沙关键性、突破性技术成果少。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不强,先进适用的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成果和典型治理模式示范作用不明显,科技治沙水平较低,科技支撑能力较弱。 (六)林农矛盾依然突出。以杨树为主的农田林网,树木根系发达,与农田争水争肥胁地明显。林网建设中因胁地和自身收益低下等问题引发的林农矛盾难以化解,人为损坏林网树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制止,制约了农田林网的恢复更新和健康发展。 四、发展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了党章、写入了宪法,在国家谋划推动实施的各类重大战略部署中,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为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新的机遇。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发出了坚决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攻坚战、努力创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奇迹的总动员令,这标志着党中央将防沙治沙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为防沙治沙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 从省级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打好全省防沙治沙阵地战”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将我市境内腾格里沙漠边缘确定为重点治理区,明确要求实施风沙口治理锁边工程,这为我市加快防沙治沙步伐、推进防沙治沙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战略窗口。 从我市发展需要看,我市地处腾格里沙漠、祁连山余脉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居于全国荒漠化监控和防治的前沿地带,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北方防沙带”的延伸区域,承担着遏制沙漠“东侵入黄”和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责任。但我市生态环境本底脆弱,受干旱少雨、风沙侵蚀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灾害严重威胁着我市生态安全,也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全力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推进我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三北”六期工程为抓手,以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遏制沙化扩展、改善沙区生态环境为重点,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坚决打好“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白银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规律,科学治理。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科学治理方法,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二)坚持规划引领,分区施策。根据不同区域气候特点及生态环境状况,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学选择防沙治沙模式,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和布局。 (三)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紧扣防沙治沙系统性工程特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相互协作,通力配合,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四)坚持产业推动,效益兼顾。依托重点工程,立足我市实际,整合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绿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大宣传教育,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防沙治沙。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10月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修正); 4.《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5.《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6.《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2021年7月修订) 7.《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政发〔2024〕43号) 8.《白银市“十四五”国土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市政办发〔2022〕45 号) 四、规划目标 (一)2021-2025年目标。到“十四五”末,力争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86.45万亩,全市可治理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已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沙区植被治理和恢复面积累计达到70万亩以上;在白银区完成潜在沙化土地治理3.5万亩,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治理成效逐步提升,沙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沙区林草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草原覆盖率、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分别达到41.31%、4.41%、36.9%、80.8%,沙化土地扩展局势得到有效控制,沙区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二)2026-2030年目标。“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各类沙化土地治理36.3万亩,完成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治理3万亩,全市可治理沙化土地全部得到治理,已治理沙化土地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沙区植被治理和恢复面积累计达到80万亩以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植被明显恢复,盖度增加;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化程度持续减轻,沙区林草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草原覆盖率、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分别达到43.24%、5.04%、38.2%、100%,沙区生态状况全面改善,沙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林草效益明显提升。 白银市防沙治沙主要目标指标表
第四章 总体布局 一、规划范围 涉及我市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白银区。其中,景泰县涉及国家沙化土地监测治理区红水镇、漫水滩乡、上沙沃镇、草窝滩镇、五佛乡和市级拓展治理区一条山镇、寺滩乡、芦阳镇、喜泉镇、正路镇、中泉乡;靖远县涉及国家沙化土地监测治理区北滩镇、五合镇、东升镇、双龙镇、兴隆乡、石门乡、靖安乡、永新乡;平川区涉及国家沙化土地监测治理区水泉镇、王家山镇、宝积镇、共和镇、黄峤镇;白银区涉及市级拓展治理区武川乡。 二、规划布局 根据我市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沙化土地空间分布等特征,综合考虑危害程度、建设能力、治理模式、集中连片等因素,将我市沙区划分为西北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锁边治理区和东北部沿黄走廊风蚀水蚀攻坚治理区。 (一)西北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锁边治理区 1.区域概况:本区域地处腾格里沙漠边缘,包括景泰县全域和白银区武川乡,区域内气候干旱、风大沙多、植被稀少,年降水量多在200毫米以下。沙漠、戈壁分布较广,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天然植被破坏后难以恢复。区域总面积891.7万亩,沙化土地76.08万亩,其中,沙化耕地50.04万亩、流动沙地(丘)2.59万亩、半固定沙地(丘)3.56万亩、固定沙地(丘)16.04万亩、戈壁1.44万亩、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14万亩(见附件2)。 2.主要生态问题:本区域局部地区沙化土地呈扩展趋势,过度放牧、乱挖乱采等破坏植被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区域天然植被枯竭死亡,绿洲防护林和农田林网退化严重。旱作农地弃耕撂荒越来越多,部分坡耕地沙化趋势明显,灌区农田盐渍化问题突出。武川乡防护林建设基础较差,农田防护缺失,风沙危害严重。 3.治理方向:一是采取“沙前设网,沙缘锁边”的方式,在风沙口前沿和流沙活动频繁地带设置机械沙障固定流沙,在沙漠边缘建设乔、灌、草、带、片、网合理配置的大型防风阻沙锁边林草带,阻止流沙前移扩张。二是保护和拯救现有天然植被和绿洲,竭力遏制沙漠化土地扩展,抑制流沙侵袭。划定封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利用天然植被的自我修复力,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系统;对没有保护措施和保灌条件的沙化耕地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措施治理;在农耕区对退化农田林网选择乡土树种完成更新改造。三是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光热资源,适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四是在人多地少、水资源保障困难地区,有计划地实施生态移民,防止对植被造成新的破坏。 (二)东北部沿黄走廊风蚀水蚀带防护攻坚治理区 1.区域概况:本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与蒙新高原交汇地带,包括靖远县北滩、东升、五合、靖安、双龙、石门、兴隆、永新8个乡镇和平川区宝积、共和、水泉、王家山、黄峤5个乡镇。区域总面积585.97万亩,沙化土地面积69.75万亩,其中,流动沙地(丘)0.06万亩、半固定沙地(丘)9.87万亩、固定沙地(丘)4.12万亩、沙化耕地34.01万亩、风蚀劣地19.9万亩、戈壁1.79万亩(见附件2)。 2.主要生态问题:由于地处荒漠边缘,邻近腾格里沙漠,且受大气环流影响,气候干燥、土壤松散,受风沙侵蚀强烈,加之过牧、撂荒等因素,加剧了草场、耕地的退化、沙化;区域内绿洲防护林和农田林网逐年老化,缺株断带问题严重,生态防护功能低下;部分沙化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 3.治理方向:一是采取“面线结合,条块治理”原则,在黄河沿岸、河谷沟地建设护岸林,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在沙漠丘间低地,营造防风固沙林,增加林木覆盖率;在灌溉农耕区对退化农田林网选择乡土树种完成更新改造;对没有保护措施和灌溉条件差的沙化耕地、草地采取农业、林草、水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在绿洲外围封育天然沙生植被,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对因过度放牧或自然原因导致的退化草地,实施人工种草、围栏封育等措施,提高草原植被盖度。二是对有条件开发利用的沙化土地,走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一手抓植被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第五章 重点区域治理 一、重点区域 (一)流动沙地和半固定沙地。主要分布在五佛、草窝滩、红水、王家山、水泉、黄峤、共和、宝积、北滩等乡镇,范围虽小,但风沙危害严重。要在保护和修复已有防护林带的基础上,采取沙障固沙和营造防风固沙林的方式,“点焊”式堵牢风沙口断缺林带,形成沙漠边缘锁边防护体系。 (二)沙化耕地。主要分布在正路、寺滩、喜泉、中泉、芦阳、红水、北滩、东升、五合、王家山、水泉、共和等乡镇,面积较大,虽然风沙危害一般,但水土流失严重,必须采用林草、农业、水利相结合的综合措施重点治理。 (三)有明显沙化趋势的潜在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平川区、靖远县的部分乡镇,包括没有达到沙化程度的退化林地、退化草地,面积最大,风沙危害轻,发生水土流失,必须采取抚育更新改造、草场改良、封育保护、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等措施治理。 二、治理任务 规划总任务量125.75万亩。“十四五”期间任务量86.45万亩,其中,非生物工程治沙0.04万亩、造林种草30.3万亩、退化林修复15.1万亩、退化草原修复26.4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4.55万亩;“十五五”期间任务量39.31万亩,其中,非生物工程治沙0.03万亩、造林种草13.2万亩、退化林修复7.18万亩、退化草原修复11.8万亩、水土流失治理7.1万亩(见附件13)。 三、治理措施 (一)造林种草。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三北”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支撑,对可治理的沙化土地采取人工造林、人工种草方式进行集中治理。 1.人工造林。在沙漠与绿洲交错区、绿洲外围、绿洲内荒沙荒滩及水渠、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周围进行人工固沙造林,在沙化趋势明显的荒漠化草地上营造大型防风阻沙林带治理。范围包括监测沙区的17个乡镇和拓展沙化区的1个乡镇,规划总规模19.9万亩,其中,景泰县8.6万亩、靖远县0.2万亩、平川区6.6万亩、白银区4.5万亩(见附件14)。 2.人工种草。以遏制草原退化、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区域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选择抗逆性强的优质乡土灌草种,采取多草种搭配方式,对退化严重草原实施人工种草项目。治理范围包括监测沙区17个沙化乡镇,规划总规模23.6万亩,其中,景泰县6万亩、靖远县15万亩、平川区2.6万亩(见附件14)。 (二)退化林修复 1.封育修复。在沙漠边缘及丘间低地等自然条件较好、具备植物自然繁育的沙化土地分布区设置刺丝围栏、警示牌、宣传牌等设施,对区域内天然荒漠植被进行封禁保护,促进天然林草植被自我恢复,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群落。治理范围包括景泰县监测治理区5个乡镇,规划总规模7.23万亩,其中,“十四五”5.1万亩,“十五五”2.13万亩(见附件15)。 2.抚育修复。对已经出现退化的防风固沙林、灌区农田林网采取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松土培穴、浇水覆膜等措施进行抚育修复。治理范围包括监测治理区17个乡镇,规划任务15.05万亩,其中,景泰县6.4万亩、靖远县4.1万亩、平川区4.55万亩(见附件15)。 (三)退化草原修复。以封育和草种补播为主要手段,增加区域内优质牧草种类和产量,优化草原群落结构、增强群落稳定性。规划总规模为38.26万亩,其中,封沙育草13.54万亩、草场改良24.7万亩;按县区分,景泰县12.86万亩、靖远县16.2万亩、平川区7.21万亩、白银区2万亩(见附件16)。 (四)非生物治沙工程。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或直接通过工程措施对生物治沙效果不明显的区域进行沙化土地治理。依据材料不同有草方格沙障、卵石阻沙墙沙障、尼龙网沙障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治沙等措施。治理范围包括景泰县红水、上沙沃、五佛3个乡镇,规划总规模0.07万亩,“十四五”0.04万亩,“十五五”0.03万亩(见附件17)。 (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我市沙化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规划采取退耕还林还草、节水工程等措施进行治理,规划治理面积21.65万亩,其中,生物措施10.5万亩、工程措施11.15万亩;按县区分,景泰县10.1万亩、靖远县6万亩、平川区5.55万亩(见附件18)。 (六)配套工程 1.小流域治理。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的农牧区,建设小型拦蓄工程。规划在景泰县建成小型拦蓄工程2处。 2.地质灾害避险及生态移民。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极端生态脆弱区农牧民逐步实行移民搬迁。移民规模753户,按县区划分,景泰县261户、靖远县260户、平川区139户、白银区93户;按年度划分,2022年325户、2023年272户、2024年137户、2025年19户。 3.农村新能源建设。通过发展低碳村庄、生物质炉具等方式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以减轻沙区生态压力,巩固治理成果。建设范围包括沙区25个乡镇,规划建设低碳村庄3个、生物质炉具80座,其中,2022年建成低碳村庄1个、生物质炉具30座;2023年建成低碳村庄2个、生物质炉具50座。 4.舍饲棚圈建设。通过发展舍饲圈养,从根本上解决过度放牧问题,实现对沙区植被的有效保护。规划建设舍饲棚圈634.04万平方米,其中,景泰300.91万平方米、靖远315.13万平方米、平川18万平方米;按年度划分,2021年325.86万平方米、2022年77.27万平方米、2023年39.43万平方米、2024年98.61万平方米、2025年45.22万平方米(见附件19)。 四、重点项目 以防沙治沙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力打好河西门户保卫战、沿黄走廊保卫战。
第六章 荒漠生态系统保护 坚持不懈抓好沙区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土地沙化,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植被休养生息,保持林草湿面积稳定、质量提升。 一、重点保护内容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体系,确保林地量增质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划定林地保护等级,实行分级保护;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制度和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林地进行重点保护。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同步优化国家级公益林,落实补偿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不断增加、质量持续提高。 (二)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范围,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依法依规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加强草原区经营性旅游活动管理,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农牧民养殖棚圈等设施建设占用草原行为。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禁牧区优化调整,杜绝超载放牧、违规放牧等行为。建立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三)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重点湿地管护,落实管护责任,严格用途管制,确保湿地总量稳定。科学实施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湿地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湿地征占用管理,严厉查处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加快全市湿地泥炭沼泽碳库资源调查,探索建立监测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鼓励湿地分布区群众参与湿地管护,促进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与保护 1.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要求,加强对寿鹿山、哈思山、崛吴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黄河石林地质遗迹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与归并,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确权登记、机构组建和保护修复,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资源监管、科研科普、环境教育、社会参与等制度,完善社区共管、社会参与机制。 2.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人为活动,依法依规清理、关停违建项目,推进核心保护区内群众、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开展核实;对“绿盾”行动、专项督察中发现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生态破坏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3.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和建设。加大对退化自然保护地的修复和建设力度,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 4.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一是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和珍稀濒危物种本底调查、外来物种和入侵生物普查,摸清家底,识别威胁,建立资源档案和相关信息数据库。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生态状况等方面监测评估。二是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对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构建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重要生态廊道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探索珍稀濒危物种就地保护、资源扩繁和近地野化模式,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防范本地物种资源流失。三是开展外来物种调查,建立相关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评估和预警,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水平。 (五)强化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对已建设的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加大原生植被保护力度,促进植被休养生息。合理配备管护人员,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工作。 1.封禁保护区范围。实施好景泰县翠柳沟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续建项目,不再规划新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2.主要建设内容。增设围栏、永久性标牌、封禁保护区界标等明显标识,明确封禁保护区管理规定及管理范围,发挥警示作用,引起群众重视,防止人畜进入;对重要地段流动沙地,通过扎设沙障和造林种草等措施固定流沙;建设管护用房,配备必要生活设施、管护设备以及办公、通讯、交通等工具,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技能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及封禁保护区周边群众生产技能;对封禁保护区内的农牧民,通过就近易地安置或转移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 3.封禁期限。本规划确定封禁期为10年,即2021-2030年。 第七章 适度发展沙产业 一、发展方向 以沙漠边缘和绿洲为依托,充分发挥光热、土地、水利等资源优势,建设原料种植、产品加工、规模养殖与市场营销融为一体的现代沙产业链,并结合实际开发建设沙漠公园,形成以沙区特色林果、林草种苗、林下经济、沙区旅游等为主的林草沙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探索“光伏治沙”新模式,丰富林草产业发展方式,发挥产业综合效益。 二、建设内容 (一)特色种植。遵循“分区指导、因地制宜、集约经营”原则,发展以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中草药、优质木本饲料为主的特色种植。持续巩固壮大以枸杞、文冠果为主导,梨、苹果、红枣为补充的“2+3”林果产业发展格局。按照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思路,稳步推进以景电、兴电高扬程灌区为主要分布区的枸杞优势产区;以靖远、平川为主,辐射带动会宁、景泰为主要分布区的文冠果及苹果优势产区;以条山农场为主,扩大到景电引黄灌区的皇冠梨优势产区;以平川水泉镇为主,辐射到景泰、靖远的大枣优势产区。适度发展甘草、肉苁蓉等特色中药材种植,进一步优化沙区产业结构。 (二)草畜产业。积极推进人工优质牧草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和农户积极发展以草捆、草块、草粉、颗粒饲料、青贮包裹等为主的草产品初深加工,通过应用新技术,提升加工水平,扩大生产能力,带动沙区畜牧业由散户放养向规模化舍饲圈养发展。 (三)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林地、绿洲边缘资源和林荫空间优势,发展以林下种养和生态休闲旅游为主的林下经济。推广“以林养林”新模式,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拓宽沙区群众致富新路径。壮大以梭梭接种肉苁蓉、白刺接种锁阳等沙区林下经济产业,培育新型经济增长点。 (四)光伏治沙。积极探索“林光互补”、“草光互补”光伏治沙新模式,把发展光伏与荒漠化治理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第八章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沙治沙研究,努力在防沙治沙科研攻关、沙地植被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上取得重点突破。完善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和新成果推广应用。健全防沙治沙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沙治沙技能。 一、加强防沙治沙科研攻关。紧扣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卡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本底调查,摸清沙化土地现状底数和退化情况;开展沙生植物种质资源普查,建立沙生植物种质资源圃;加强沙障新材料的引进和试用,筛选成本适宜、效益明显的沙障新材料进行示范推广;加大优良草品种选育,采取重建模式,促进退化草原修复;开展微型压沙机、手扶式沙障机等治沙新机械、治沙新技术研发及应用,探索工业治沙、低覆盖度固沙造林等治沙新途径、新模式。 二、推广防沙治沙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推广沙区天然植被保护与利用技术、植物治沙技术、机械及化学固沙技术等一批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建立示范基地,带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大力推广黏土、土工布袋、草方格、农作物秸秆、尼龙网等沙障和固沙新材料,推行“带、片、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等成功模式,全面提升防沙治沙工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广滴灌、喷灌、小管出流等先进节水技术,促进用水结构优化和用水效益提升。 三、打造防沙治沙专业人才梯队。加强管理人员培养和培训,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人才引进和自主培养等方式,培育本市防沙治沙人才创新团队,形成市、县两级防沙治沙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使人才数量基本满足防沙治沙工作需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沙区农牧民教育培训,提高管理者和建设者综合能力素质,培养出一批防沙治沙农牧民技能乡土人才。 四、扩大防沙治沙科技合作交流。广泛开展防沙治沙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大与邻近市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间合作力度,加大对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研发、试验、示范及推广,加强在荒漠化监测防控、林草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良种培育、防沙治沙机械、高效节水、沙产业开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提升防沙治沙科技支撑能力。 第九章 环境影响及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本《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评价是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结合景观生态学、保护生物学和资源科学理论,通过对规划区进行考察、专题访问、会议座谈等方式,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该规划建设期及项目效益发挥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分析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植被盖度逐步提高、区域内风沙活动频率及强度减小、土壤质地改善、生物多样性增加、水土保持及涵养水源能力提高、土壤及大地湿度增大、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减少风沙灾害。《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区域环境的正面影响是主要的、全局的和长期的,负面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暂时的,而且完全可以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加以防范或降低影响。 二、水土资源承载力评价 (一)《规划》用地承载力预估。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3〕45 号)和《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政发〔2024〕43号),造林用地以“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退化林地草地以及灌木林地、其他林地(疏林地、迹地)、其他草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主。2020年全市造林绿化空间339万亩,可治理的沙化土地107.4万亩。2023年全市造林绿化空间面积331.04万亩,扣除后备耕地和会宁县、白银区造林绿化空间面积,我市沙区造林绿化空间面积205.75万亩,根据本《规划》拟建设内容,2021-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种草和工程治沙43.57万亩,占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的40.57%,占全市造林绿化空间面积的12.85%;2021-2022年已完成造林种草任务12.3万亩,2023-2030年剩余任务量为31.2万亩,占2023年沙区造林绿化空间面积205.75万亩的15.16%,沙区造林绿化空间完全能够满足本《规划》造林种草用地需求,不突破全市造林绿化空间和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范围。全市退化林135.66万亩,其中沙化林10万亩;退化草原1642.5万亩,其中沙化草地43.53万亩。根据本《规划》拟建设内容,2021-2030年完成退化林修复22.28万亩,退化草原修复38.26万亩,分别占全市退化林、退化草原面积的16.42%、28.2%,符合退化林草资源现状和退化林草修复地类要求。本《规划》安排的国土绿化用地和林草植被修复范围符合《白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政发〔2024〕43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3〕45 号),有利于加快构建“两屏两廊四区五基地”国土绿化体系。 (二)《规划》用水承载力预估。根据《白银市县级行政区2020-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市政办发〔2014〕83号),2030年全市沙区用水控制总量为83374万立方米,2030年全市沙区用水控制总量为92407万立方米。 白银市沙区各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万立方米
根据《白银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配水方案推算,2020年全市沙区用水总量83374万立方米,其中生态配水1676万立方米;2030年全市沙区用水总量92407万立方米,其中生态配水1858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01%,年余生态用水量为182万立方米。按照《关于推进白银城区中水回用及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1%,处理后全部排放未利用,全市可利用中水达986万立方米。从全市用水现状分析,可通过工程节水、技术节水、管理节水、产业结构调整等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用水效率。据统计,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9,采取高效节水模式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达到0.68,可节水9450万立方米。 我市合计绿化潜力用水总量10618万立方米,本《规划》2021-2025年,造林面积24.3万亩,其中高大乔木林4万亩,其他耐旱林(主要为小乔木、灌木和退化林修复)20.3万亩;2026年-2030年,造林面积34.95万亩,其中高大乔木林6万亩,其他耐旱林28.95万亩。根据实际用水情况,高大乔木林采用滴灌模式,年亩均用水定额约60立方米;其他耐旱林木,采用拉灌方式灌溉,年亩均用水定额约2.5立方米。据此分析计算,2021年-2025年造林总需水量约295万立方米,2026年-2030年造林总需水量约440万立方米,2021年-2030年造林用水总量为735万立方米(见附件20)。规划期造林用水总量仅占测算绿化潜力用水总量的6.92%。规划造林种草所需生态用水量完全能够满足,而且对区域水资源影响较小。 第十章 保障措施 防沙治沙是我市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把防沙治沙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举措,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林草部门负责统筹做好防沙治沙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我市防沙治沙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做好防沙治沙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防沙治沙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沙化耕地治理工作。 二、完善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将防沙治沙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从根本上解决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口部门的项目支持。创新金融支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国际、国内各类贷款,加大对先行示范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支持、信贷支持、对口支援、企业自筹、群众投入、社会捐助、探索设立沙区生态补偿基金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建设质量。加大科研推广、教育培训等投入力度,努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强防沙治沙基础研究,提高工作总体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推广一批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引进、培育适宜沙区不同类型区生长抗逆性的植物良种,提高科技含量。积极探索科技推广新机制,建立重点工程建设与科技支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制度,切实将科技支撑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防沙意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宣传报道全社会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涌现出的生动故事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防沙治沙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模式,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的新时代愚公精神,推广防沙治沙用沙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防沙治沙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等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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