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00005 生成日期: 2022-08-05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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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22﹞5号)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安全和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关键措施,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白银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健棠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刘长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胡朝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郝  明  会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许伟民  靖远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陈启智  景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莉  白银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来进明  平川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周  栋  白银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贾晓荣  市发改委主任

周春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后三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建伟  市人社局局长

杨永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  涛  市住建局局长               

忽建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发智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成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区、白银高新区、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制定本县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具体工作措施,抓好工作推动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7号)精神,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从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省上35条、市上43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15个方面逐项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法治等深层次矛盾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措施和责任,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动完成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市安委办字﹝2021﹞65号)精神,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产业转移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指导企业按照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开展整改提升。持续推进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个清零”工作“回头看”,通过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全面整改提升精细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完成率达到100%,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密集场所搬迁8月底前完成)。(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问题整改销号。2022年5月25日至6月4日,市县区应急、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2022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08条。2022年6月21日至6月24日,省应急厅市级交叉检查组第八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06条,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销号,及时录入和更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在线巡查、督导、整改常态化。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坚决杜绝只挂名、不履职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四)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集中开展对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寄递、运输环节专项整治,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造、违法停车、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普通货运夹带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全面清理以“挂靠运营”形式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分工负责)

(五)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和安全风险整治提升。按照《甘肃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公示。对已认定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推动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和“十有两禁”(十有:有科学合理的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顺畅的安全监管体系、满足监管要求的安全监管力量;有明确的“四至”范围;有明确的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满足园区当前及发展需要的安全公用工程,水电气等配套功能设施;实施封闭化管理;有信息化平台;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满足人才需求的实训基地;有齐全完备的消防设施(特勤站)。两禁:制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禁限控”目录;禁止园区内有居民居住,禁止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求,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双电源”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园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确保2022年底前刘川工业园能通过省上承载能力评估认定,白银高新区银南、银东和白银银西、刘川工业园所有化工园区达到一般(C类)或较低(D类)安全风险等级。同时,加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园区整体安全水平。(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住建、交通部门,园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六)建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甘肃省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端)》,建设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并投入使用。8月10日前完成“两个清单”信息录入, 8月30日前达到优良运行标准。自建企业8月30日前完成平台改造和数据交换对接, 9月20日前达到优良运行标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七)全面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重点治理管理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防控贮存利用过程风险、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指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措施,严厉打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的行为,切实将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八)推动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3号)要求,一是扎实推进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重氮化企业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督促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改造提升;三是开展液氯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督促甘肃北方三泰化工有限公司、甘肃稀土公司按照《液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对液氯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回头看”;四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开展管道外部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估确认和政企共治。五是大力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危险化学品信息登记等工作任务;六是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对象,开展为期三年的高质量培训。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闭环管理。(应急、发改、人社等部门分工负责)

(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应急危化〔2022〕76号),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试生产、特殊作业、重点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等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结果通过电视台、纸媒、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曝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5日至8月5日)。各县区、白银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动员部署工作任务,全面启动百日攻坚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紧盯突出问题,制定行动方案,形成工作清单,配齐人员力量,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5日至10月30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梳理,按照“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对整改情况组织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思想上不够重视、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坚决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市上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成效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并在年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抓好总体部署和协调,明确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分工、进度调度、质量验收等工作。应急、公安、工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理念,坚持打整体仗、打联合仗,自觉靠前一步,填补空位,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针对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开展部门间联合检查、执法,深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果。

(二)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始终,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营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积极发动群众、职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中的典型做法,要及时总结报送市安委办,在全市进行交流、推广。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曝光,形成震慑。

(三)加强调度督导。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研判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和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成效不打折扣。市安委办要建立周调度、旬会商、月通报制度,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

(四)确保工作成效。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将结合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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