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开展“八查”行动 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1-06-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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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白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近日,根据白银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在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隐患的基础上,白银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专门文件,提出“八查”,落实相关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查认识,有效解决法纪意识淡漠问题。各产煤县区聘请高层次安全、法律专家和监管监察部门领导干部,对辖区所有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一例外的分期开展“封闭”式学习教育,每期时间不少于一周,集中学法、集中学规、集中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力争真正使安全意识、法纪意识刻在心里、融入血脉、铸入灵魂,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查培训,着力解决安全素质低下问题。各煤矿企业组织全员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集中补课活动;各县区与培训机构协调,将本县区煤矿所有班组长强制轮训一遍;严查企业内部“三级”培训,严格推行“逢查必考”制度,凡是“三项岗位”人员抽考不合格的,一律暂扣相关培训考核合格证,重新培训上岗。三是查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五职矿长”和“五职技术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标准清单”和考核奖惩制度。每个煤矿领导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除“五职矿长”外,还必须设立相关职能部门,且每专业至少配备2名技术人员。凡是有人员配备不到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对本职职责不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情况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并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是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达到法律震慑目的,做到“停产停工整治一批、严厉惩处问责一批、挂牌督办曝光一批”。四是查隐患,着力解决排查不彻底的问题。隐蔽致灾因素不清楚,防范措施未落实的,不得进行生产建设。所有煤矿必须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由各煤矿矿长作为大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召集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符合矿井实际的具体方案,细化明确矿井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建立隐患、整改、验收、问责清单,实施问题闭环管理。根据检查情况,召开隐患分析会,查清问题隐患根源,依照岗位职责,进行内部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查投入,着力解决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高风险矿井要在2023年前全部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各地方煤矿必须实现机械化采煤、掘进,基本实现井上下机房远程操控、无人值守,胶带输送机实现集中控制,有效减少岗位操作人员,降低安全风险。所有煤矿必须对矿井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三大系统”升级改造和完善,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项功能齐全、可靠运行;各重点部位工业视频摄像头安装到位,图像清晰上传;人员活动地点清楚明确,准确定位。六是查落实,着力解决三年行动流于形式的问题。所有煤矿按照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深度核查、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排查,落实清单式整改,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形成排查报告,做到闭环管理。各县区要组织人员逐矿开展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到位;对安全大整治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煤矿要公开曝光。对整改落实慢、假整改甚至不整改、问题屡查不改的煤矿要建立“黑名单”,进行约谈、通报和立案查处。七是查监管,下决心解决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各县区选调有一定煤矿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保证煤矿监管部门专家经费。全面强制推行安全责任保险,所有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企业聘请专家查隐患作用。建立“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市安委办每月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严查只检查、不执法现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全面夯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八是查风险,解决关闭煤矿不坚决的问题。各县区组织人员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资源赋存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将服务年限短、灾害严重、资源赋存状况差、安全保障能力差的矿井列入关闭对象,坚决淘汰退出,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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