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00002 生成日期: 2022-02-11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培训,企业,生产,人员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2-1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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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近期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素质不高的重点难点问题,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培训考核,着力破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标准作业、规范作业、安全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安全培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将安全培训作为提高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三违”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持续提升的理念,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持续提升岗位能力,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促进企业从业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岗位风险和管控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三违”行为,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争取1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1.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新员工、转岗换岗及离岗3个月再上岗员工培训合格率为100%。

3.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培训的主体,企业要建立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员工岗位履责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要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确保其依法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健全培训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在企业内部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内部全员培训。不具备相应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和技工院校、中介服务等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在确保培训内容符合大纲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企业特点,立足岗位实际,结合季节转换,合理组织安排。在确保培训学时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班前会、交接班等有利时机,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推进安全培训与业务培训相融合,组织业务培训时,必有安全培训的内容。要加强安全培训保障,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应从安全生产费用和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成本中列支。任何单位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影响培训计划的实施,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实、落地、落到位。

(二)加强警示教育。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催生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敬畏之心”。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必须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总结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要及时搜集整理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例(包括未遂事故),形成警示教育视频片或者课件资料,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学习,现场分享心得体会,作出安全承诺和相应安排。在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在岗人员培训、外来施工队伍人员培训时,要同步安排事故警示教育。在企业内部安全学习园地设置事故警示教育专栏,利用职工食堂、宿舍和通勤班车电视定期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在企业网站和内部信息系统设置事故警示模块方便员工随时登录观看。

(三)多种形式结合,提高培训质量。坚持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相结合,一线新上岗、转岗员工,必须经过相应岗位实操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请有经验的老同志为职工讲解安全知识及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深受启发。收集警句格言汇编成小册子发给每位职工作为自己安全操作的指南。强化“师傅带徒弟”式跟班培训,关键操作岗位一年内的新员工应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带领上岗,签订师徒培训协议,完成跟班培训后方可独立上岗。非煤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并符合要求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实习期满后方可独立工作。

(四)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在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人才的培养通道,实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技师的人才培养机制,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人进行定向培养和评价,打造一批具有非煤矿山特色的安全工程师和安全技师队伍。

(五)强化培训结果运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期一档”和“一人一档”。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学员登记表、历次接受安全培训的记录及培训考试记录等。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学员名册、培训计划、授课教师、教材信息、培训记录、学员考试成绩统计表等。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考核采用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将安全培训考核结果,与对员工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工资调整、职务晋升等挂钩联动,形成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教育培训是为企业安全生产打基础的工作,没有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就难以提高,企业的安全工作就没有保障,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极端重要性。各非煤矿山企业是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创新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励机制,建立以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实际操作、案例警示为框架的培训课程体系,采取不同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为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二)全面保障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足额保障安全培训经费,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约束、持续提升的安全培训长效内生机制。要完善安全培训专项资金提取制度,加大安全培训资金投入。要立即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基层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队伍所有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等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报告。2022年3月底之前中央、省属在银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其他企业报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查。2022年6月底之前中央、省属在银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其他企业报属地应急管理局。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把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必查安全培训,做到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培训“两个确保”,即确保达到规定的学时,确保每名员工都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凡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持假证上岗的,一律依法行政处罚。凡全员培训档案不全、未建立培训档案或未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行政处罚。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一律倒查企业培训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应急局将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各县(区)和相关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区要立即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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