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白银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05-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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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白银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领域“两抓一推”落实落地,组织好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共18页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三、重点工作 (一)紧扣活动主题,抓牢“三个环节”,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一是抓实学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实培训。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应急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并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实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公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创新方式方法,抓好“五项活动”,推动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拓宽广度、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县区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视频动员会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进行层层动员、层层部署,推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媒体联动。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开设“平安白银”专题栏目,播出专题宣传片和县区、部门一把手“安全生产大家谈”专题节目,安排时段播出;在白银日报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专栏,集中刊发县区、部门一把手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刊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等。各县区要在中心广场、大型商圈、车站等户外LED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LED屏循环播放应急管理主题歌曲、安全科普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乡镇、村组悬挂宣传标语,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三是开展好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推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落地落实,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政府多部门联合、企业社会共促的方式,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行业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抓一推”“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创造过硬的活动品牌,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力争出亮点、出精品、出经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五是开展好综合应急演练。市应急管理局拟于6月中下旬举行“白银市2020年政企综合应急演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县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以及分部门、分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类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各乡镇、村社要针对汛期山洪、大风、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等灾害进行多层级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演练。 (三)聚焦专项整治,落实“三项举措”,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落细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是查找身边隐患。各县区要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安全红袖章”“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查找身边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化解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企业广泛发动所属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精品,组织人员在线观看。要协调当地学校、影院、公交车、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四)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隐患曝光,推动“安全生产白银行”活动纵深推进、取得成效。 一是开展好“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深入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市内主流媒体启动“安全生产白银行”,宣传推广各县区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闻媒体配合)。二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教育部门积极发动大、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妇联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工贸行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气象、地震部门组织开展“气象日”系列活动;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三是开展好“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要主动邀请各行各业人员和热心安全生产事业人士代表等,走进煤矿、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参观,了解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四是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五是做好企业负责人回访事故受害者家属系列活动。各县区安委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梳理辖区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清单,督促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开展事故家属及受害者回访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相关企业)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展板、标语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制作一批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安全科普作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市安委办适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28日前报送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附件3),6月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四18: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也可随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即时报送。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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