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00004 生成日期: 2022-08-25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教育,生产,警示,部门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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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反复发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防范预警作用,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提升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严防“无知无畏、不知利害”导致的精神松懈、思想滑坡等问题;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全员参加;各级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全员参加。

三、警示教育方式和内容

(一)教育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和采取分行业或集中组织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分期分批开展教育。

(二)警示内容。政府部门层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观看《安全重于泰山》等警示片;企业层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观看《安全重于泰山》等警示片;观看相关行业典型事故警示片等。

三、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底前)。市工信、公安、应急、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民政、水务、自然资源、文旅等行业重点部门要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全面梳理收集本行业领域近两年来的典型案例,随方案下发,督促指导。白银公司、银光公司、靖煤集团和稀土公司及其他重点大型企业要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积极组织警示教育。其他行业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统筹做好此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集中开展阶段(9月初至10月底)。1.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作用,协调有关人员参加;突出重点,将涉及岗位调整的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重点警示教育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和防疫要求,可采取主会场加分会场的形式同步组织进行;2.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开展和效果复查;3.重点大型企业内部警示教育企业自行组织,全员参加;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突出特种作业岗位、高危作业环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白银市安全生产攻坚月活动”,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三)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一是整理保存资料。各级组织开展的专项警示教育视频、图片、文字资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教育地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签到表、有关新闻报道等内容,于教育结束后报送本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全面认真总结。专项教育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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