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241E/2022-144011 生成日期: 2022-11-03
文       号: 关键字: 收益,脱贫,光伏,村,群众
所属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以“五治融合”为抓手 以村集体经济为载体提升全市乡村治理成效
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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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银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党建引领,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建工作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光伏帮扶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作用,一手抓电站运维规范管理,确保电站健康运行;一手抓收益分配规范管理,确保发挥增收效益,从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新手段,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增加了新支撑。

一是收益长效固成果。自“十三五”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先后投资5.53亿元,实施村级光伏扶贫项目5个(会宁县1个、靖远县2个、景泰县2个),装机总容量86.926兆瓦,建成联村电站20个。电站资产按相关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分别确权给会宁、靖远、景泰三县的187个村集体,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较之传统产业扶持项目,光伏帮扶项目一次性投入,在产品质量合格、运维管理有保障的状态下,保持20年以上长期稳定收益。按照年利用有效光照时间1300小时,电价0.75元/度测算,我市村级光伏帮扶电站20年可获得约17亿元收益,年均收益约8475万元,6年多就能收回投资成本。这对于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拓宽脱贫人口增收渠道,推动乡村振兴持续发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乡村治理有抓手。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治理重要的基础支撑。我市村级光伏帮扶电分别在2018年底和2019年底并网发电,2019年起开始结转发电收益,截止2022年9月底,累计结转拨付到187个确权村的发电收益为20059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下的村65个、21-50万元的村88个、50万元以上的村34个。这些村充分发挥光伏收益资金作用,将资金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发放奖励补助、助力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使资金在村级公共服务事业上释放巨大活力,增强乡村治理后劲,实现村集体经济“有名有实”“名副其实”。

劳务获取有尊严。近两年,为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市通过利用光伏收益设置公益性岗位拓宽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渠道,2021年全市设置公益岗位1841个,今年设置1909个,岗位数量做到了稳中有增。各确权村结合村情实际,主要开发了村级道路维护员、卫生保洁员、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7类岗位,公益岗位设置对象全部为脱贫户或监测户家庭人员。另外,在光伏收益资金实施的小型公益事业项目中,各确权村优先使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参加劳动。近年来,全市光伏收益累计帮助7.3万人(次)脱贫群众增收1.1亿元,人均1500元左右。通过参加劳动获得收入,极大激发了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依靠自己的双手找寻到了生活的尊严,从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大大激发了基层治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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