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05C/2024-156129 | 生成日期: | 2024-02-14 |
文 号: | 关键字: | 问题,整改,审计,未,单位 | |
所属机构: | 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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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3年11月21日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主要做法与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有力抓手,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各县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时得到整改。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和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类型,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和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和“清零行动”等方式,全面落实审计机关整改督促检查责任。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今年以来,先后10次提请市委常委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审计整改专题会等,听取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和7月3日省政府审计整改交办会交办等涉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走深走实。 (二)主动衔接汇报。积极协调、衔接和推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审计局先后36次到审计署驻兰特派办、省审计厅衔接沟通,汇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提供整改佐证资料,提高审计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审计整改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三)开展专项督查。6月份,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协调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等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现场督促7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完成整改。 (四)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审计整改台账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先后通过电话、发函、现场督办等180余次,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促使被审计单位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准施策、压茬推进,确保审计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五)深化标本兼治。高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综合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源头上破除体制障碍、弥补机制缺陷、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截至2023年10月底,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乡村振兴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六个方面139个问题,已整改124个,分阶段和持续整改15个,涉及整改金额64636.64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988.97万元,已减少政府投资3219.96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25249.14万元,其他整改金额35178.57万元。采纳审计建议43条,修订完善制度12项。对于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已立案审查或进行了问责处理,个别事项正在组织调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应征未征土地出让价款2080万元的问题,已收缴530万元。二是预算外资金专户滞留非税收入未缴国库29.54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已缴入国库。三是专项指标8484.96万元未按时限分解下达到县区或市直相关部门的问题,市财政今后将按规定时限分解下达。四是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项资金2845.96万元直接拨付到相关企业的问题,市财政已规范了资金拨付方式。 2.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新增专项债券539.45万元未形成实物工程量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项目计划完成建设内容,剩余90万元的设备已在招标当中。二是专项债券资金偿付责任未落实到位,应收未收6家单位债券利息1120.7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已收回相关单位专项债券利息214万元。 3.财政绩效管理方面。5家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市财政已要求各单位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加大对市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力度。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42.62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27.69万元上缴财政,另一部门已下发催缴函,催缴有关非税收入。二是个别部门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与实际执行差异大的问题,该部门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三是2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和职工养老保险费等658.4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对接,正在采取措施整改中。 2.决算和财务报告编制方面。2个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培训学习法规,今后将严格决算报表编制,规范支出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 3.资产管理方面。一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涉及金额121.51万元的问题,3个单位已对上述资产进行了清理报废。二是1个部门对移交划转资产3.91万元未进行核销的问题,该部门已完成资产核销和账务调整。 (三)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政策落实方面。一是18个乡镇未制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问题,1个县已制定规划。二是7个产业项目未从项目库中提取的问题,1个县已补充调整入库。三是个别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1个县已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管护并投入使用。四是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滞后,养殖产业未及时理赔199.39万元的问题,1个县已加强督促指导,今后将严把理赔时间节点,及时理赔。 2.联农带农机制建立健全方面。一是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未设立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专户的问题,1个县已加强资金管理,并设立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专户。二是未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154.77万元的问题,1个县已完成。 3.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对2.72亿元产业发展项目确权;少记村级光伏电站资产180.46万元的问题,2个县区已进行确权登记并移交,并登记光伏电站资产。二是19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未实施的问题,1个县1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另一县3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2个项目资金70万元已上缴县财政。三是22名公益性岗位“一人多岗”的问题,1个县和所属乡镇已全面排查并规范管理。 (四)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方面。一是未按要求编制“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等规划和土地利用、农田建设项目等年度计划,未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的问题,2个县已编制、制定相关规划和计划;1个县已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二是耕地轮作试点工作未规范有序开展,未与经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协议的问题,2个县将按规定签订协议并公示,试点乡镇已与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了协议。 2.耕地监管和集约利用方面。一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养)殖设施420公顷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予以补划。二是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基本农田存在弃耕撂荒的问题,1个县已耕种土地,另1县将涉及项目入库,并通过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等方式解决。三是3个单位未按要求备案即流转土地118.86公顷的问题,相关土地已全部完成备案。 3.土地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5个县区8个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其余17个正在开展市级验收;1个县6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二是6360.03公顷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三是4000公顷农田未实施土壤改良等地力提升工程的问题,已在后期项目中增加增施农家肥等地力提升工程措施。四是11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3个土地整治项目未及时上图入库的问题,2个县将涉及项目相关资料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待统一上图入库,部分已完成相关项目市级验收并“上图入库”。 4.耕地保护相关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65万元,对未轮休地块126.75亩发放轮作休耕补助1.9万元的问题,对违规发放资金均已收回并上缴财政。二是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将加强管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工程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相关工程已验收、个别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正在编制中。二是已置换房产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涉及的两家单位已置换相关房产使用权。三是下属公司资产发生增减变动时未及时账务处理的问题,所属公司已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账务处理。 2.权益核算方面。一是未按规定记账,存在少计收入、成本的现象,部分经济事项未能及时账务处理的问题,已确认部分收入、成本,其他年底前开具发票确认;并核销坏账,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二是未收到可行性缺口资金补贴2352.66万元的问题,已收到补贴1000万元,将积极协调2023年年底前落实到位剩余补贴。三是未收取房租收入10万元的问题,已收取。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查出有关单位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涉及资金3219.96万元。关于7个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219.96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采纳审计建议如数核减。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能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报告反映的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整改,提出的审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有的部门还完善出台了相关制度。本次公告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但是还有15个问题(分阶段整改9个、持续整改6个),正在整改当中,其中:市级财政管理方面3个、部门预算执行方面3个、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方面4个、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方面5个。有的涉及情况复杂或程序较多,有的需要多方协作合力推进整改,对于这些问题,有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具体方案和时限安排。 市审计局将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做实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始终坚持完善机制与促进改革相统一,按照“三类监督”协同贯通的要求,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强化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针对审计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整改流程,实现闭环管理,持续做好跟踪检查,适时采取发送督办函、专项督查、联合督办等方式推进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结合审计项目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强分析研究,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约谈问责,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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