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一系列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部署,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上发挥了坚强的保障作用。本文以近年来实施乡村振兴审计为例,围绕审计应把握的重点、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做好乡村振兴审计的几点建议,浅谈一点看法,予以探讨和交流。
乡村振兴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及资金种类繁多,为此,在审计中要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结合县域实际,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计。一是加强对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库制定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围绕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关注县区是否结合县域特点,编制本县区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检查规划部署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主要措施、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是否推进落实,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关注入库项目是否精准、可行,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公开。入库项目与资金规模要统筹衔接,财力匹配,防止体外建设和“两张皮”现象,突出项目库的指导约束作用。二是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的要求,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预算安排的审计,理清和掌握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及其他资金的规模和构成。重点关注县区是否按规定将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优先安排用于产业发展,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关注小额信贷支持政策是否持续稳定,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政策措施是否有效落地;关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是否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要。通过审查上述事项,着力反映未能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样化投放局面等问题,突出财政金融等政策的支持保障作用。三是加强对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的审计监督。产业兴则乡村兴。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抓手和关键,也是审计的重中之重。围绕联农带农类型、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以及促进群众增收效果等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是否明确了带动群众的增收的方式、预期目标和帮扶责任、监管责任并按约履行;重点关注政府投入财政资金与企业合作实施的产业项目,在合作到期后是否对脱贫群众采取了接续的帮扶措施;重点关注县区对脱贫攻坚期建设的产业项目是否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管护运营等方面加强后续管理和培育;关注脱贫群众在消费帮扶中的受益情况。同时要加强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运营维护和促进增收情况。从而突出产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的支柱性作用。四是加强对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审计监督。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结合本地实际,着重抓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重点关注耕地保护制度执行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反映基本农田底数不清,复垦不到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占优补劣。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闲置撂荒,违规用于“非粮化”“非农化”建设或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问题。全力保障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五是加强对乡村建设行动方面的审计监督。围绕乡村环境发展,重点关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等情况,揭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基础设施保障不完备、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等问题,推动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六是加强对项目资金安全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乡村建设行动及惠农补贴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加大对乡村振兴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监督。以政策落实为主线,以项目资金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从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产管护、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穿透式审计,通过核查项目资料、审查资金流向、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掌握资金使用、项目规模、项目实施、管护运营、效益发挥。重点揭示重申请轻管理、重投放轻绩效,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审视项目和资金,整体评价乡村振兴资金安全绩效情况。近年来,审计为有效促进全市乡村振兴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审计项目被上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肯定和重视,但是,更要清醒认识到还存在审计能力不足和审计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一是政策理论知识储备不够。党的十九大以来,为了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审计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党的思想理论、大政方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涉及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的管理办法等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和系统,还没有真正理解和领悟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和内涵,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对农业领域部门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等涉农政策、改革目的和乡村发展态势没有准确研判和深入思考,审计时不能有的放矢,没有真正地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二是审计力量不能满足审计工作要求。乡村振兴审计政策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要求都很高,审计人员要从高度和深度上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政策实施的背景、目标和成效,既要深入发现问题,又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审计工作,还要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但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安排的人员力量相对有限,组成的人员良莠不齐,难以满足现实中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求。三是审计质量不高。由于审计人员层次、水平有限和被审计事项存在的问题有极大的隐蔽性,致使乡村振兴审计质量不高,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审计发现的主要是资金和项目“面”上的问题,对乡村振兴政策执行研判不够,对项目投放的精准度、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的运行效果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使用的经济性和绩效程度关注度不够,难以揭示政策执行走样、“短斤少两”、搞变通和体制机制层面深层次的问题。同时,也没有做到从政策规定、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款项拨付和使用到事到人的全流程链条式审计全覆盖,“防未病”和建设性作用没有得到及时发挥。做好乡村振兴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关键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一是加大政策的研学力度,提升政治引领和知识储备。首先要认真研读“三农”、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和资金的分类管理相关法规,把握中央的政策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及战略意图,明确乡村振兴审计的目标,提高思想站位。其次要做好政策细项分类,建立乡村振兴政策学习台账,将审计项目涉及的国家政策、地方管理制度等资料汇总整理并分类管理,做好知识储备。二是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乡村振兴审计近年来主要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对审计项目质量要求更高、更严。按照审计“一盘棋”和“两统筹”工作要求,科学统筹谋划审计工作,上下联动,一体推进。首先,要将乡村振兴审计项目统筹纳入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做到审计项目计划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步调一致,统筹进行。同时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编制的乡村振兴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地域特点,统筹制定本地审计工作方案,有力指导指引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实现乡村振兴审计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其次,要根据审计项目具体特点及审计人员能力经验,优化人员配置,整合审计力量,统筹市县审计机关熟悉农业、财政、工程、数据分析等审计专业素养强的人员纳入审计项目组,科学合理做好人员搭配和分工协作,发挥各个特长,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审计合力。最后,要通过审前培训、线上请教、梳理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研讨、集体研学等活动,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集思广益,切实提高审计人员职业能力和审计工作质量。三是借力科技赋能,提升审计效能。针对乡村振兴审计点多面广、链条纵横交叉,涉农资金分配散、项目小、审计抽样不足等难题,进一步深化“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方式,积极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审计深度融合提升审计效率,发挥数据分析在核查帮扶措施精准落实、涉农补贴发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深入开展跨部门、跨行业涉农数据分析和核查,快速精准筛选问题疑点,核查锁定问题,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审计监督广度、深度和精度。四是整理归类建档,形成审计资料集。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炼乡村振兴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和倾向性问题和典型案例,按审计结果类型和问题类型,对乡村振兴审计发现的问题、法规归类建档,建立乡村振兴审计项目资料集,以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研究和借鉴,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又能促进研究型审计的推广和深化,综合分析和探讨乡村振兴审计项目中共性问题和个性化问题,方便得出的结果被广泛应用,由点到面,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共享先进经验,从而指导乡村振兴审计更好地开展。五提炼总结经验,转化审计成果。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聚焦审计结果。要注重总结归纳,分析挖掘成因,形成审计要情、工作专报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服务宏观决策,促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转化,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党委政府、管理部门决策管理、实现目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真正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