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170961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文 号: | 关键字: | 报销,医疗,病,门诊,机构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5:40
浏览次数:
|
||||||||||||||||||||||||||||||||||||||||||||||||||||||||||||||||||||||||||
|
||||||||||||||||||||||||||||||||||||||||||||||||||||||||||||||||||||||||||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全国已开展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了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认定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 3.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符合规定期限患者本人与所申请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资料,门诊病历,相关检查资料,且有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证明、专科诊疗计划等。 (二)认定渠道 1.现场办理。 (1)白银市本级参保职工可自行选择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之中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2)白银区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之中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3)平川区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病种对应的白银市中心医院、白银市平川区人民医院、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三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4)靖远县参保人可自行选择靖远县人民医院、靖远县中医院之中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5)景泰县参保人可自行选择景泰县人民医院、景泰县中医院之中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6)会宁县参保职工可自行选择白银市第三人民医院、会宁县中医院、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之中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2.线上办理。无 (三)认定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人员将申办资料报送至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进行认定。 2.线上办理。无 (四)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线上办理。无 (五)办理结果查询 1.现场办理。审批资料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或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2.线上办理。无 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高血压(高危);糖尿病伴有并发症(2种以内)、糖尿病伴有并发症(3种及以上);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 (二)如何就医结算 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已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您在备案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可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时需主动告知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避免将门诊慢特病按照门诊统筹政策报销结算。 (三)直接结算待遇政策(包括10种门诊慢特病) 支付范围按就医地有关规定执行。各病种无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支付限额如下:
(四)费用结算详情查询渠道 具体结算详情可以待报销完成后,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首页“医保使用记录”里查询费用明细和报销情况。 三、手工报销 (一)手工报销范围 1.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返回参保地进行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 2.尚未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应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二)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三)报销渠道 1.现场办理。 (1)市本级职工在白银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市医保服务窗口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2)白银区参保人在所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3)平川区参保职工在平川区医保大厅窗口、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所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4)靖远县参保职工在靖远县中医院、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所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5)景泰县参保人在景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6)会宁县参保职工在会宁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所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四)报销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前往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金额将拨付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手工报销时,仅限在参保人自主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按年进行申请报销;但对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10个病种,可按月度或季度报销。 2.线上办理。无 (五)报销时限 1.现场办理。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线上办理。无 (六)报销结果查询 1.现场办理。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向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报销进度和结果,工作人员会根据系统记录提供相关信息。 2.线上办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首页“医保使用记录”里可查询报销情况。报销资金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可通过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查询到账情况。 四、咨询渠道 热线电话: 白银市本级:0943-8304185;0943-8305972 白银区:0943-8257703;0943-8549529 平川区:0943-6789083;0943-6789079;0943-6789182 靖远县:0943-6122289;0943-6130438;0943-6130382 会宁县:0943-3227596 景泰县:0943-5569311。 本告知书内容由白银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白银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