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00145 | 生成日期: | 2025-02-17 |
文 号: | 关键字: | 出口,货物,退,免税,销售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应当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 |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08:30
浏览次数: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并明确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 今天带你了解: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应当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信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货物销售的情况,确定具体的申报办理方式: 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先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信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