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00149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文 号: | 关键字: | 旅客,纳税人,增值税,运输,电子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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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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