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00042 | 生成日期: | 2025-03-19 |
文 号: | 关键字: | 价格,配,气,燃气,天然气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白银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3-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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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价费〔2025〕27号 各县、区发改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市管道天然气分类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用户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城市燃气销售企业在城市管网配送环节的中间价格。 (一)白银城区: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61元/m³,工商业配气价格0.71元/m³; (二)景泰县: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85元/m³,工商业配气价格0.89元/m³,集中供热配气价格0.65元/m³; (三)靖远县: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71元/m³,工商业配气价格0.72元/m³,集中供热配气价格0.69元/m³; (四)平川区: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85元/m³,工商业配气价格0.88元/m³。 二、相关要求 (一)当准许成本、其他业务收支净额或年度配气量等要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校核配气价格。 (二)各燃气销售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生产和供需衔接,保障我市天然气供应稳定。 (三)各燃气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政策,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员会 2025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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