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冯汉颋 市政府副市长
杨成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曾文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雒焕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外贷办主任
常志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南守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狄长元 市审计局副局长
洪海涛 市总工会副主席
朱耀锋 白银高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
刘学东 会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苗晓青 靖远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学雄 景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爱民 白银区副区长
薛 京 平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春香 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毛志明 市建行白银分行副行长
童俊峰 市工行白银分行副行长
马鲲彪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牟铁军 银光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立新 靖远煤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梁 艳 稀土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刘志军 中国电信白银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期间,管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调整岗位的,由接替工作的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