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4 03:21:1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冯汉颋   市政府副市长

杨成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曾文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雒焕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外贷办主任

常志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南守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狄长元   市审计局副局长

洪海涛   市总工会副主席

朱耀锋   白银高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

刘学东   会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苗晓青   靖远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学雄   景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爱民   白银区副区长

薛  京   平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春香   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毛志明   市建行白银分行副行长

童俊峰   市工行白银分行副行长

马鲲彪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牟铁军   银光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王立新   靖远煤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梁  艳   稀土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刘志军   中国电信白银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期间,管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调整岗位的,由接替工作的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