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0 04:19: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白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 年全市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健康白银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落实健康中国战略

(一)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决策部署,制定我市实施、考核方案,启动实施15项健康中国重大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的考核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落实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积极动员个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宣传,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落实防治结合,推进癌症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四病”综合防治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二、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五)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市级医院负责 150+N 种常见大病,县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镇卫生院负责5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引导医疗机构精准定位功能、合理分工协作。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评估,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支持县乡医疗机构扩大分级诊疗病种数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合理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各病种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市医保局负责)

(七)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年内建成市级重点专科10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加强急危重症的综合救治能力建设,建成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及新生儿”五大中心。推进急诊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实现全市直升机陆空立体式医疗救援全覆盖,构建高效、快速、精准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九)加快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城市医联体试点(白银市)、县域医共体试点(白银区)任务。组建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妇幼、康复、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白银市医疗集团。推进县乡医共体工作,完善乡村一体化机制,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组建的紧密型专科(技术)联盟。加强和规范医联体内部管理与考核,推进医联体内部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和医疗质量的同质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下沉基层,多途径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负责)

(十)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一人一策”质量。扩大家庭医生签约对象范围,强化“一人一策”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措施落实,对“一人一策”精准性和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绩效考核,优化服务模式,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签而不约”和“一人一策”不精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十一)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3家试点医院全面开展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二)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制定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做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综合医改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三)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因岗定薪,优绩优酬,公立医院在奖励性绩效中可自主设立延时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急需紧缺岗位补助等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比例达到 40%以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四)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疗机构“千分制”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重点专科设置、财政补助、负责人晋升奖惩等挂钩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五)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二级以上医院能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方位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在会宁县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城驿镇中心卫生院、白银区工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川区长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创建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从提高服务能力着手,满足基层群众对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确保药品供应保障

(十七)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20%或品规比≥30%;二级医疗机构金额比≥45%或品规比≥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金额比≥50-55%和品规比≥70-80%(其中乡镇卫生院金额比、品规比分别≥55%和≥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额比、品规比分别≥50%和≥70%)。逐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和品规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八)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制度,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市医保局等负责)

(十九)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工作,乡镇(社区)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展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二十一)建成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和深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实现所有医疗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十二)建设全市统一的远程会诊平台,为全市 69 个乡镇卫生院各购置 1 台远程心电检查设备,实现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等应用功能,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基层覆盖延伸。(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三)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取消传统就诊卡,加快实现电子健康卡“一码通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探索,按时完成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市、县(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综合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医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医改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改革政策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