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十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全省
一张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本分工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动构建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的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新格局,进一步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利企便民、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底座和全省统一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移动端交易服务大厅;形成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服务模式、统一监管方式的“五个统一”运行规范体系;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平台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适合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建成覆盖全省域、全链条、全要素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平台体系和运行规则制度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数据“一网共享”
1.推动全省统一数据底座应用。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底座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交互贯通、交易业务全面协同,与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交互联通、数据信息充分共享,为信息查询、项目交易、协同监管提供更加完整、准确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2.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应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交易数据确权、数据区块链存证查证、交易规则智能合约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链通用”。坚持“应上尽上”原则,实现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数据、交易规则逻辑全面上链。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固化投标截止时间判断、投标文件一致性判断、专家随机抽取等关键交易规则的程序逻辑,确保电子化交易逻辑公开透明、过程可溯可查、结果不可篡改。积极推进跨省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交易规则逻辑的跨链共享互认、安全可信。(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开发。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深入对接,实现项目前期数据或项目备案数据(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法人单位、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预算等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审批备案部门、时间、文号、结果等审批备案事项信息)一键获取。严格执行全省规范统一的交易数据填报格式及标准,确保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数据分析模型,用大数据手段提升交易服务质量、丰富交易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4.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公开透明,推进“阳光交易”。依照调整更新后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依托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依规公开全过程交易信息,确保市场主体无障碍查询浏览公开信息,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推动交易“一网通办”
5.扩大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对纳入目录的交易类型,按照明确的标准和方式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成熟一项、进入一项”。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以及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用能权等全部进入平台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深入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对接数字政府系统平台,优化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程序,进一步完善通知书、合同在线签订系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电子信息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向标前和标后“双向贯通”,为市场主体提供项目交易全周期的电子化服务,实现项目审批、交易、监管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优化交易服务电子化流程。贯通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项目入场、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文件下载、统一文件递交、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合同管理、统一档案调阅等“一门进入、一网通办”的交易服务。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有场所设施、专家资源、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工作,实现平台从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掌上服务大厅,与电子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对接应用,实现手机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实人认证、业务办理、进度提醒、信息订阅查询及推送分享等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移动端和PC端“双端并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移动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完善各类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功能,为交易项目评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实行专家资源共享和在线抽取。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共用共享、开放对接、共同维护。应用数据信源加密技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实现本地项目评标专家网络自助抽取,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统一系统抽取,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拓展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依托全省统一的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优化市场主体注册、数字证书管理等服务,推动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推广无介质数字证书在扫码登录、刷脸登录、签名(签章)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实体介质数字证书与无介质数字证书互认通用。(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推动服务“一网集成”
10.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拓展和丰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面向投标企业、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社会公众、行业监管部门等,提供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的信息、场所、交易、见证、合同、档案等服务。集合对接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商城、省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等系统,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中介超市,推动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等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11.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汇聚企业电子证照、资质信用、中标业绩、社保缴纳等信息,实现数据一链共享、信息一键使用。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合同业绩展示、交易信用评价等系统功能,满足企业注册、评标评审等多场景直接调用和验真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一网注册、全省通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
12.对接管理相关电子系统。开放对接经行业监管部门技术评审认可的各类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对接申请、核准上线、终止停服等业务和管理事项的一网办理。向社会公开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手册、收费明细、客服渠道、投诉处理等信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中的积极性,增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化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建设应用合同签约管理系统。应用全省统一的合同签约管理系统,对接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系统,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按行业分类为市场主体提供模板化、结构化的电子合同,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约等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服务。通过合同内容结构化数据与招标采购文件自动校对,对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交易结果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规范市场主体履约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健全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对现有电子监察系统优化升级,执行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见证要素目录和见证规则,建成智慧见证监管系统和实况展示中心。对市场主体的交易现场行为和各电子系统中的交易过程进行全面见证,保证交易系统程序逻辑公开透明,各类交易数据、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溯可查,经见证的交易过程和结果客观真实,全面提升电子化交易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推进交易档案网络化利用。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统一数据标准,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保证已归档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一门进入”,在线提交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利用申请,一网在线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档案利用操作,同时可通过区块链对档案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推动监管“一网协同”
16.试点协同监管。开展协同综合监管模式先行试点,探索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建立权责清晰、一网协同的事前、事中、事后责任体系和行业统一的监管方式,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行业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协同联动和沟通协调,有效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数字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监管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交易现场行为和全过程交易数据、合同签约备案等全链条、全过程在线监管和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强化信用监管。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互认、共享和评价制度以及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将各行业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奖惩信息、承诺信息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肃)和数字政府大数据基座信用主体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一网展示、提供一网查询,为监管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提供信息依据,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
18.推进智慧监管。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关联数据进行系统归集、分类、统计、分析,为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市场主体质疑、异议及投诉提供支撑。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监测预警,以及对开标、评标、专家抽取等环节的在线监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建立“五个统一”运行规范
19.构建“五个统一”运行体系。各行业部门积极对接,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标准文本编制规则、分行业制定实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对接编制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和系统接口技术标准、编制统一的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制订分类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服务模式、统一监管方式的“五个统一”运行规范体系。市级行业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五个统一”运行规范要求贯彻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省公管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对照“全省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综合协调和日常调度,加强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对照《建设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协调对接,对推进“全省一张网”建设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三)强化试点推进。认真落实《建设方案》中在白银市开展协同综合监管模式先行试点的相关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开发智慧见证监管系统,对交易过程实时记录、监督数据实时交互、违规情况实时存证,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协同监管。
附件:白银市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白银市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分任务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推动数据“一网共享” | 推动全省统一数据底座应用 | 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底座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交互贯通、交易业务全面协同,与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交互联通、数据信息充分共享,为信息查询、项目交易、协同监管提供更加完整、准确的数据支撑。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 |
2 | 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 | 应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交易数据确权、数据区块链存证查证、交易规则智能合约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链通用”。坚持“应上尽上”原则,实现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数据、交易规则逻辑全面上链。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固化投标截止时间判断、投标文件一致性判断、专家随机抽取等关键交易规则的程序逻辑,确保电子化交易逻辑公开透明、过程可溯可查、结果不可篡改。积极推进跨省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交易规则逻辑的跨链共享互认、安全可信。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 | 推动数据“一网共享” | 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开发 |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深入对接,实现项目前期数据或项目备案数据(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法人单位、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预算等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审批备案部门、时间、文号、结果等审批备案事项信息)一键获取。严格执行全省规范统一的交易数据填报格式及标准,确保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数据分析模型,用大数据手段提升交易服务质量、丰富交易监管方式。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 |
4 | 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 依照调整更新后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依托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依规公开全过程交易信息,确保市场主体无障碍查询浏览公开信息,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 | 推动交易“一网通办” | 扩大平台交易覆盖范围 | 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对纳入目录的交易类型,按照明确的标准和方式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成熟一项、进入一项”。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以及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用能权等全部进入平台交易。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6 | 推动交易“一网通办” | 深入推动全流程电子化 | 对接数字政府系统平台,优化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程序,进一步完善通知书、合同在线签订系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电子信息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向标前和标后“双向贯通”,为市场主体提供项目交易全周期的电子化服务,实现项目审批、交易、监管全流程电子化。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7 | 优化交易服务电子化流程 | 贯通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项目入场、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文件下载、统一文件递交、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合同管理、统一档案调阅等“一门进入、一网通办”的交易服务。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有场所设施、专家资源、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工作,实现平台从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掌上服务大厅,与电子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对接应用,实现手机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实人认证、业务办理、进度提醒、信息订阅查询及推送分享等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移动端和PC端“双端并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移动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完善各类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功能,为交易项目评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8 | 推动交易“一网通办” | 实行专家资源共享和在线抽取 |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共用共享、开放对接、共同维护。应用数据信源加密技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实现本地项目评标专家网络自助抽取,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统一系统抽取,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9 | 拓展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 依托全省统一的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优化市场主体注册、数字证书管理等服务,推动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推广无介质数字证书在扫码登录、刷脸登录、签名(签章)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实体介质数字证书与无介质数字证书互认通用。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 | 推动服务“一网集成” |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 拓展和丰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面向投标企业、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社会公众、行业监管部门等,提供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的信息、场所、交易、见证、合同、档案等服务。集合对接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商城、省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等系统,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中介超市,推动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等的合作。 | 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 |
11 | 推动服务“一网集成” |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 | 汇聚企业电子证照、资质信用、中标业绩、社保缴纳等信息,实现数据一链共享、信息一键使用。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合同业绩展示、交易信用评价等系统功能,满足企业注册、评标评审等多场景直接调用和验真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一网注册、全省通用”。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 | |
12 | 对接管理相关电子系统 | 开放对接经行业监管部门技术评审认可的各类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对接申请、核准上线、终止停服等业务和管理事项的一网办理。向社会公开第三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手册、收费明细、客服渠道、投诉处理等信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中的积极性,增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化服务供给。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3 | 建设应用合同签约管理系统 | 应用全省统一的合同签约管理系统,对接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系统,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按行业分类为市场主体提供模板化、结构化的电子合同,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约等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服务。通过合同内容结构化数据与招标采购文件自动校对,对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交易结果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规范市场主体履约行为。 | 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4 | 推动服务“一网集成” | 健全交易项目见证服务 | 对现有电子监察系统优化升级,执行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见证要素目录和见证规则,建成智慧见证监管系统和实况展示中心。对市场主体的交易现场行为和各电子系统中的交易过程进行全面见证,保证交易系统程序逻辑公开透明,各类交易数据、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溯可查,经见证的交易过程和结果客观真实,全面提升电子化交易的公信力。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5 | 推进交易档案网络化利用 |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统一数据标准,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保证已归档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一门进入”,在线提交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利用申请,一网在线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档案利用操作,同时可通过区块链对档案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6 | 推动监管“一网协同” | 试点协同监管 | 开展协同综合监管模式先行试点,探索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建立权责清晰、一网协同的事前、事中、事后责任体系和行业统一的监管方式,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行业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协同联动和沟通协调,有效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数字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监管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交易现场行为和全过程交易数据、合同签约备案等全链条、全过程在线监管和协同监管。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7 | 强化信用监管 | 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互认、共享和评价制度以及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将各行业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奖惩信息、承诺信息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肃)和数字政府大数据基座信用主体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一网展示、提供一网查询,为监管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提供信息依据,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 | ||
18 | 推动监管“一网协同” | 推进智慧监管 | 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关联数据进行系统归集、分类、统计、分析,为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市场主体质疑、异议及投诉提供支撑。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监测预警,以及对开标、评标、专家抽取等环节的在线监管。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9 | 建立“五个统一”运行规范 | 构建“五个统一”运行体系 | 各行业部门积极对接,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标准文本编制规则、分行业制定实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对接编制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和系统接口技术标准、编制统一的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制订分类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服务模式、统一监管方式的“五个统一”运行规范体系。市级行业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五个统一”运行规范要求贯彻执行。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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