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银市推进婚俗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司法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民政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10部门制定了《白银市推进婚俗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白银市纪委机关           中共白银市委组织部

(代章)                                                                         

中共白银市委宣传部         白银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白银市民政局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白银市司法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白银市妇女联合会

白银市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白银市推进婚俗改革的实施意见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习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浙进,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避免因高价彩礼等因婚致贫返贫、婚姻家庭矛盾等问题,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培育文明新风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一是开展婚前辅导,举办婚恋情感主题讲座、青年联谊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普法宣传,引导适婚对象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二是开展婚内服务,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通过开展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家庭亲子游戏、评选“最美家庭”、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和家庭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崇德守法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充分利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为“激情离婚”、“冲动离婚”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四是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志愿者社会阅历丰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等优势,对婚姻走向边缘的夫妻,进行耐心劝和,促使当事人理性面对婚烟。五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司法局)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融合发展,既要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要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名人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定期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新人对婚姻的承诺,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词、领取结婚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增加当事人对婚姻登记的神圣感和幸福感,增强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婚庆+旅游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尊重不同地区婚俗礼仪的多样性,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扎实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开展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专项整治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乡村和群体,明确规定县(区)域内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并逐步加严,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禁止党员干部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行为。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把反对高价彩礼、抵制铺张浪费写入村(居)民公约,建立婚嫁事宜报备和移风易俗“红黑榜”制度,严格执行本区域彩礼、礼金、酒宴等“限高”要求。大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妇联、市委宣传部)

(四)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

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

(五)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党员干部要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妇联、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开展。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争取把婚俗改革列入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指标,加大执行落实力度。

(二)强化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婚俗改革扎实开展。纪委监察机关要加强党员干部婚嫁事宜报备的管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行为。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带头抵制高价彩礼,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等主阵地作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大力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文明办要持续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传统优良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卫健部门要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破除高价彩礼,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司法部门要指导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开展“青春相约·缘定铜城”“爱在铜城·七夕寻缘”等形式多样的青年交友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庆新风。妇联组织要大力宣传《民法典》,切实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发挥“汇聚幸福·和合之家”阵地作用,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创新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方式,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四)强化检查指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稳步推进改革试点。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引导鼓励各县区围绕改革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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