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将主要从哪些方面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开展? | |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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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督促各地按规定将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切实提升各类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改善和加强对提升行动的金融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提升行动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地区,体育总局将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全国群众体育典型案例评选等工作中予以倾斜。督促指导已获命名的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在提升行动中担负起“排头兵”和“试验田”作用。 三是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等助力提升行动公益活动。支持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营公益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常态化组织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评估。加大符合提升行动要求的健身设施、健身器材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 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对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加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分享和反馈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与先进典型推选等工作挂钩。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开放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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