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动力伞赛事活动的许可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0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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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象条件

地面风速不大于6米/秒,水平能见度不小于1000米,无降水、雷电、紊乱气流等危险天气。

(2)使用空域

获得现行有效的国家空域管理部门批准的空域许可文件。

(3)场地

①起飞、降落场地(可共同使用)面积不小于150米×100米,周边平坦、整洁、开阔,500米范围内净空良好,无电线、固定建筑物、居民区等影响起、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可划分起飞区、准备区、危险品存储区、休息区、办公区,能够满足伞具整理需要。

②起飞、降落区域内四角设置风向筒等标志性旗帜,可准确观察实时风向。

③场地飞行科目地面长、宽均不小于200米。

(4)参赛人员资质、竞赛器材标准和赛事活动组织者条件按照动力伞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项目器材标准、竞赛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保险:赛事活动组织者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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