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滑翔伞赛事活动的许可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 |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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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象条件 风速不大于6米/秒,水平能见度不小于1000米,无降水、雷电等危险天气。 (2)使用空域 获得现行有效的国家空域管理部门批准的空域许可文件。 (3)场地 ①起飞场 起飞场地面平坦整洁,长度不小于30米,宽度不小于20米,起飞场坡度不大于40度,周边净空开阔无障碍物。可划分起飞区、准备区、休息区、办公区,能够满足伞具整理需要。起飞场内四角设置风向筒等标志性器材,可准确观察实时风向。 ②降落场 降落区域选择开阔平坦、周边无高大障碍物的区域,长度不小于50米,宽度不小于50米。周边无建筑物等引起气流变化的凸起物。降落场内设置风向筒等标志性器材,可准确观察实时风向。靠近水域的场地,配备水上救生设备。 (4)参赛人员资质、竞赛器材标准和赛事活动组织者条件按照办赛指南、参赛指引、项目器材标准、竞赛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保险:赛事活动组织者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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