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有什么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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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小微企业)

1.补贴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补贴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申领流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4.受理机构:县(市、区)人社部门

5.办结时限: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

6.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2017〕126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金〔201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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