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或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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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法定条件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退社声明。除本社章程另行规定提出退社声明的期限以外,自然人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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