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有哪些新变化?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3-10-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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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意见》,我们修订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测评指标分为7大类20项58条,基础分值100分,设奖惩清单,总分达到90分以上可申报。与原有指标相比,主要有4个变化。

一是突出主题主线。测评指标是细化实化《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鲜明特征。测评指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贯穿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引导示范州(地、市、盟)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

二是量化考核内容。用具体措施和基本数据来评价创建工作实效,把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分类细化量化。特别是新加入了各族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环境、民生福祉、创建工作效果的三项满意度指标,进一步推动将创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上来。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要求,示范州(地、市、盟)要有一定的创建工作覆盖面,确保创建工作重心下沉、提质扩面。同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探索共建联创、协同创建等做法,使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

四是完善测评方法。我们创新方式方法,简化工作程序,实行网上提交材料,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做法,由申报单位先行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等单位开展测评工作,出具全面客观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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