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如何进行考试招生?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5-0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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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具体来讲:

(1)2024年起,报考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3+1+2”科目考试,同时须参加民族语文科目的全省统一考试。民族语文科目统一考试一般与当年统一高考同时进行,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民族语文科目考试。

(2)招生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民族语文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3+1+2”统一高考成绩总分,按照相应招生计划总数的10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3+1+2”高考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并向相关高校提供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招生院校按照提前公布的招生章程要求,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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