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考录取的军校本科学员,复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即为现役军人,享受供给制军校学员待遇: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衣食住行和医疗费用由学院按标准供给;在校期间,统一着军装,佩戴学员肩章;按月发放学员津贴和伙食费,津贴费标准入伍后1250元/月,每年递增100元;每年按规定报销一次探亲路费;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授少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