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实施方案有哪些?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5-02-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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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政法〔202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报效率和办证体验,不断健全大件运输全链条服务和监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集成办理关联事项。企业在申请组织大件运输时,涉及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核发、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含城市桥梁)审批3个事项,由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依据《大件运输许可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同时分送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住建部门,各部门并行审批。 (二)优化办事工作流程。通过改变审批模式,使串联办理的3个事项减少为并联办理的1个事项。对各类申请表单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大件运输“一件事”申请表。全面梳理事项办理涉及材料,剔除重复材料,可共享互认的材料只提交一次,申请材料由10份减少至7份。大件运输许可一、二、三类法定时限由5、10、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2、5、7个工作日。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门”、线上办理“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 (三)打通数据传输共享。一是联通数据汇集平台和业务办理平台。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置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受理模块,按照行政区划接收申请材料并分发至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同时反馈办理状态、结果;二是实现跨部门并联审批。增加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和信息反馈环节,为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置审批账号,为市、县(区)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信息反馈账号,满足并联审批和数据共享要求。 (四)升级改造业务系统。一是增加智能填报功能。升级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与全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完善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中重要桥隧指标数据格式,并将其同步推送至跨省许可系统部级平台和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申请页面相关信息智能预提填、历史数据复用,增强申请信息规范性、准确性;二是优化现场核查流程。升级优化在用现场核查微信小程序,现场核查人员能够通过移动终端,线上接收许可申请信息、反馈核查结果,小程序自动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提升现场核查便捷性;三是避免车辆重复办证。完成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与跨省许可系统部级平台全量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大件运输企业、车辆、申请和证件等信息统一管理,确保同一车辆同一时间内在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和跨省许可系统部级平台中可提交的载货申请数量不超过2件,同一车辆在同一行驶时间内可激活生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仅为1张,通过技术手段化解同一车辆违规重复办证难题。 二、工作职责 (一)市级层面。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跨市(州)、跨县(区)大件运输“一件事”申请,对接协调市公安交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跨省(区、市)、全省范围内跨市(州)及所属市范围内跨县(区)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市住建部门督导各县(区)城市道路管养部门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驶;市大数据中心负责联系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技术保障支撑,做好服务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12345”热线运维相关准备。 (二)县(区)级层面。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大件运输“一件事”,对接协调属地县(区)公安交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驶。 三、业务标准 (一)申请。申请人线上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按照实际需要选择省本级、市(州)、县(区),统一进行许可申请;线下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代为填写申请表单。 (二)受理。申请资料经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确认受理,并由甘肃政务服务网传送至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 (三)办理。省级相关部门将申请数据按照事权层级自动流转至我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并联审批、会签意见,审批、会签意见按数据分发路线自动反馈至受理部门审批办结。审批、会签意见反馈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特型车辆不超过2个工作日)。 涉及三类大件运输的,由省级相关部门将申请数据自动流转至车辆起运地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完毕后按数据分发路线反馈特型车辆临时号牌信息。意见反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发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收各并联审批部门反馈的意见信息后作出许可决定,由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完成制证发证。 四、实施步骤 (一)联调联试阶段(2024年11月)。市级各单位根据省级相关部门安排,组织市、县(区)各部门完成有关系统与平台的联网对接和联调联试,测试并联审批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 (二)试运行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区分市、县两个层级安排业务试点,及时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功能模块和办理流程的应用效能;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帮助大件运输企业和审批业务人员熟悉许可系统新功能、规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完善推广阶段(2025年3月至5月)。在试点基础上分片推广应用,加强技术伴随保障和业务指导,确保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优化资源统筹调配、完善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 (二)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络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人联席会议。各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行业下属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交通牵头、部门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应参照本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开展管辖权限范围内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服务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上下衔接、协同配合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扩大数据汇聚共享成果的惠及面,持续提升我市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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