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后,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吗?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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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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