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16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七批(*)16号
反映平川区颐景苑小区B区北边生猪养殖场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养殖场距离学生上课的学校有50米左右,尤其是夏天和晚上,不敢开窗户,多次反映未果,请求解决。平川区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为平川区兴*养殖场,位于平川区春茂颐景苑B区北面,占地500平方米,自2007年以来一直从事生猪养殖,现有圈舍3栋,存栏45头(其中母猪6头),粪便收集方式为干清粪,收集的粪便由种植户每周定期进行清运。2007年12月,平川区兴*养殖场取得养猪场划拨集体建设用地批复。2012年4月,平川区兴*养殖场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限三年,期满以后养殖场周边陆续建设了学校及住宅小区,因达不到防疫条件,不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2019年平川区制定了《平川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养殖户在划定的禁养区内。堆积的粪污该养殖户已于2024年11月6日进行了清运。养殖场位于向阳小学东北方向,距离学校直线距离100米左右,夏季炎热时节和清理圈舍时会有异味。群众反映“养殖场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养殖场距离学生上课的学校有50米左右,尤其是夏天和晚上,不敢开窗户。”情况属实。
  2024年6月25日收到平川区人民政府“12345”政务热线电话记录单2024062500149,平川区春茂颐景苑B区后有一个养殖场,气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来电求助,诉求搬走,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和平川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后,责令该养殖户妥善处理积存粪污,限期进行清理,并对新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灭蚊。由于该举报件为匿名举报,无法通过电话向市民答复办理情况。群众反映“多次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要求养殖场负责人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对堆积的粪污及时进行覆盖,防止异味扩散。现存栏生猪于2025年5月底完成养殖出栏清零,该养殖场不再从事养殖。  平川区政府组织平川区农业农村局、兴平路街道、城市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一是按照《平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关于禁养区的相关规定,要求该养殖户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不得随意扩大,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覆盖清运,减少气味扩散。按期完成存栏生猪清零工作,不再从事养殖活动。二是现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养殖户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粪污裸露造成环境污染。三是积极与养殖户协商,按期完成清零任务。该养殖场已于2025年5月28日完成存栏生猪清零工作,对养殖场地内外开展全面消杀工作,同时,该养殖场今后不再从事养殖活动。
  下一步,平川区将进一步规范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推进,举一反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养殖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养殖异味。
已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