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银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三十二项问题: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祖厉河污染严重,水质持续为劣V类”问题,会宁县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政治性”问题重视不够,无视上级多次督办要求,使整改工作停留在发文件层面,议而不决,历经5年,截至此轮督察时仍未彻底完成。会宁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超过设计标准,平均进水浓度大于1000mg/L,出水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主要污染因子持续超标。郭城驿镇、头寨子镇、河畔镇、甘沟驿镇污水处理站未有效发挥污水收集和处理作用,设施“空转”现象和超标排污问题依然存在,污水处理站沦为“面子工程”,导致祖厉河水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2019年至2021年25个月水质为劣Ⅴ类。

整改目标: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深刻反思会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祖厉河流域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找准问题症结,加快整改步伐,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一厂四站”作用有效发挥,祖厉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会宁县政府

整改情况:为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推进祖厉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白银市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上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祖厉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会宁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祖厉河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会宁县域内祖厉河实际,编制了《祖厉河水体达标方案》《会宁县落实祖厉河达标方案做好祖厉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会宁县河湖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多个方案,通过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流域断面水质水量有明显改善。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会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机制,成立了会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统筹协调会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签订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实施年度考核。确定由会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湖)长,祖厉河干流等6条重点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0.3平方公里以上及其他重要湖库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段担任辖区内主要河道、湖库河(湖)长,全县共设立总河长、河长、湖长360名,其中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8名、乡级124名、村级226名,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投资4.71亿元,完成祖厉河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工程;实施完成关川河农田防护工程、北川渠综合治理工程、步龙岔沟综合治理工程、鸭掌沟综合治理工程、陆家岔沟综合治理工程、燕岔沟综合治理工程、稍岔沟综合治理工程等河道、沟道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河道沟道29.5公里,修建排水箱涵4.2公里,堤防37.64公里,橡胶坝11座。

二是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会宁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会宁县妨碍行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宁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全面排摸和清理整治祖厉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整改完成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40个,打捞河道沟渠水面漂浮物138m3,清理河道、洪水沟道垃圾1980吨,河道清淤清障16万m3,清理土方1670余吨,埋设规模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界桩1167个,有效恢复祖厉河河滩地1.2万亩。目前祖厉河流域“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道基本保持整洁,大面积消除水面漂浮垃圾和黑臭水体。严厉打击河道“乱占”“乱建”“乱采”行为,完成54家砂厂砂台、采砂设备、供电设施、管理房的强制拆除和砂料堆体清除平整、砂坑回填等工作任务。在打击非法采挖的基础上,集中有效拍卖普通建筑用砂等采砂资源,获取收益3070万元,同时,以“就地取砂”的方式将砂石料用于工程建设,累计利用河砂12.5万方,节省工程成本600万元。

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启动实施会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对原有污水处理工艺通过提升改造,使排放标准由国家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2022年8月更换了第三方运营企业,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调整运行工艺,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运营管理模式;2022年9月实施会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同时,在排水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随时掌握污水排放情况。2019年投资6800万元在祖厉河沿线郭城驿、河畔、甘沟驿、头寨子、太平店镇等5个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站),2020年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全面提升祖厉河沿线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督促乡镇建立完善了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了污水处理站在出现设备故障、清洗膜具等短期停运时,能够利用现有吸污车等设备,将污水运送至其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022年为“一厂四站”配套建设沉淀池5座,为郭城驿镇、河畔镇、头寨子镇配备餐厨垃圾车1辆、餐厨垃圾箱156个,水质化验设备1套,进一步提升了收集处理能力。

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会宁县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摸清每个排污口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制定可操作、易实施、有效果的整治措施。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15个,规范设置排污口标志牌6个,对辖区内的6个入河排污口建立了档案信息,为城区、郭城污水处理厂及甘沟、太平、头寨等污水处理站核发了排污许可证,按要求制作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积极谋划建设城区、郭城、头寨3个污水处理厂(站)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持续改善祖厉河水环境质量。

五是有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会宁县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配备保洁清运员3396人,确保环境卫生清运保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累计投入资金约1827万元,为28个乡镇配备了垃圾清运铲车28辆、垃圾收集车28辆、垃圾箱2992个,完成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20处。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祖厉河沿线重点乡镇郭城驿镇、新庄镇、河畔镇、白草塬镇等4个镇可焚烧垃圾委托会宁洁丰环卫有限公司全部运送到白银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祖厉河沿线镇村垃圾不入河。以祖厉河沿线为重点,全面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2022年建成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6个,改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万座,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加大种养殖污染监管力度,对各种可能污染河道水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杜绝养殖粪污入河。全面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粪肥还田”等循环生产模式,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

六是实施祖厉河断面监测。在祖厉河入黄口上游500米、祖厉河井沟 、祖厉河关川河交汇处祖厉河下游500米、祖厉河关川河交汇处祖厉河上游500米、祖厉河关川河交汇处关川河上游500米 、关川河会宁定西交界处、会宁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米设立监测点位7个,委托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PH、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等23项指标进行一次例行监测,全面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开展整改和污染治理。祖厉河井沟断面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水质均为劣V类。2020年,在国家确定“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目标的基础上,祖厉河设立了“井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目标为V类,采用“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2020年、2021年、2022年均为Ⅳ类。经过分析2018-2022年祖厉河井沟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2022年较2018年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9.11mg/L、115mg/L、1.76mg/L,分别下降了66.93%、82.14%、74.89%,水质由2018年的劣V类已改善到Ⅳ类标准。  

七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督检查、联合执法为主要手段,全面建立河道水污染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会宁县结合各级督导检查以及生态环境领域排查整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753次。其中污水处理厂(站)112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起,处罚金额302万元。多次与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联合执法,对关川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等4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严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祖厉河沿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今年6月制定强化措施后,进一步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检修,通过调整运行工艺,采取将终沉池液面浮泥刮进积泥兜,使其回流进入系统进行循环处理,同时将打捞的浮渣浮沫和污泥一起进行无害化处置,进一步提升了运行维护水平。二是督促运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保因气温骤降等各种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加热保温曝气管(用碳纤维加热带缠绕曝气管)、投加硝化和反硝化特殊菌种等应急措施,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督促运营企业制定了厂区卫生管理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厂区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理清扫,有效杜绝了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厂区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四是督促运营企业按照《减排台账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了污水处理(污染物减排)各类台账。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白银市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整改办

联系电话:0943-8266682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3年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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