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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021号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受理编号021:景泰县中泉镇脑泉村周致家等人自2014年1月始无证经营砂场,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盗卖国家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加强企业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完成环境恢复治理。
责任单位:景泰县政府
整改情况: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取对比历年影像数据,未发现破坏耕地现象。2018年8月,景泰县开展矿山开采整治专项行动,因景泰鸿宇砂石料厂采矿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均已到期,由原景泰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原县环保局、中泉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拆除采砂设备。2018年12月5日,原景泰县国土资源局在野柳沟砂河巡查中发现,景泰鸿宇砂石料厂存在非法开采砂石料行为,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9年1月3日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992元、罚款4248元的处罚,责令企业限期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12月29日,景泰县自然资源局接到举报,在脑泉村后坪位置有偷采砂石行为,经现场调查为村民自用采砂点。村民周致家承认在中泉镇脑泉村后坪采砂用于修建猪场。经向部分村民及村干部核实,周致家所述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周致家采挖少量砂石用于修建猪场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非法开采行为,目前,周致家已将该区域进行了恢复治理。2022年3月4日,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中泉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核查,该区域植被、土地无破坏现象,也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现场将7间彩钢房、2间彩钢棚(总占地面积约200m²)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整改结论:已办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白银市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整改办
联系电话:0943-8266682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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