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基准地价及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技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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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2-11-24 | 留言人 | 王** |
留言内容 |
因评估业务需要,希望自然资源局可以提供最新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文件或者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文件。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2-11-30 | 回复单位 |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
办件编号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24日,您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我市基准地价相关工作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我市市辖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经《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市政发〔2021〕12号)(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公布实施。我市白银区平川区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经《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白银市本级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市政发〔2022〕33号)(2022年6月28日起执行)公布实施。以上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均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您登录网站查看相关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