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7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
文 号: | 关键字: | 住房,租赁,保障性,发展,建设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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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21年6月24日,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7月2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2021年11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106号),明确了贯彻落实具体要求。今年,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22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产业发展等实际,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房住不炒”、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有效扩大投资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必然选择,必须抓住机遇,扎实推进。根据国办发〔2021〕22号和甘政办发〔2021〕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三、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6号)等文件及省住建厅要求制定。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稳步、慎重、适度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第三部分: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建设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 第四部分:建设要求。《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五项基本要求,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化、市场化。一是坚持供需平衡。科学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二是完善配套服务。配备必须生活服务设施,符合环保、卫生、消防等相关要求。三是加强市场引导。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四是强化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属性强,需要从准入管理、建设管理、信息平台、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善用。五是确保质量安全。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建设监管,完善建设手续,强化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安全。 第五部分:各类支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相关支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提出了在土地、财政、信贷、债券、税费、水电气价格等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第六部分:审批流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凭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保、施工、消防等手续。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评价考核方面明确相关组织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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