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2023-05-0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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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白银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4月6日印发实施。《实施意见》聚焦制约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的现实困难,立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经济发展等工作统筹部署、共同推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部署开展行业领域内的专项治理行动,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整治措施。

(三)严把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高层建筑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严把高层建筑规划、审批、施工、验收关口。

(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要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要推行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值守制度。

(五)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及时消除。

(六)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要规范车辆停放,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七)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城市各类专项规划与消防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消防队站,配备专业骨干和高精尖车辆装备,定期开展实战化训练,发挥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尖刀作用。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八)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各新闻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利用图文、音视频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高层建筑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每年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疏散演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议事范畴,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统筹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判、日常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应急联防联动。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内容,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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