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35 生成日期: 2017-01-04
文       号: 市政办发〔2017〕2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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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4

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和《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科学总结“十二五”工作成就,积极应对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工作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制度程序体系,组织开展一系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秩序明显规范,食品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1、抢抓历史机遇,监管体制实现重大变革。按照省、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体制改革。2013年底,基本完成了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体制,理顺了食安办、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设4个正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市食品稽查局、市药品稽查局、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和景泰县局各下设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白银区局因和市局同地,只设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未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全市78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正科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增加到626名。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2、坚持民生导向,放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局《关于推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意见》,开展食品药品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了省级示范县1个,示范街5个,示范学校食堂8个,示范店30个;市级示范县2个,示范街6个,示范学校食堂22个,示范店104个。这些示范点带动提升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水平。健全了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了市级标准化、规范化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一个;县区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4个;78个乡镇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16个大型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实现了全市乡、镇以上大型农贸市场本地检测全覆盖。建立了追溯体系,为415户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2个监管单位提供了追溯软件和终端设备,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开展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防控“地沟油”回流餐桌。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的食品药品违法举报电话12331,使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置。

3、创新方式方法,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市推行“四不两直”飞行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制度,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其他监管对象实行“双随机”检查,设立12331投诉举报电话,扩大社会共治,接受群众监督。201415年,全市执法人员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者115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三个,立案1327件,结案1253件,查处不合格食品药品16911.9公斤,货值117.66万元,收缴罚没款526.59万元。开展新版药品、医疗器械GSP认证工作,认证229户,换证193户,变更278户,备案96户,通过发证现场检查,规范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全市食品药品形势总体平稳,坚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4、聚焦问题整治,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果。食品监管方面:开展农村集体用餐专项整治,落实自办宴席申报备案、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及培训管理等制度,有效防控了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大整治,着力解决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不规范散装食品、索证索票不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不扎实和监管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联合教育部门集中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馆、饮食摊点及农村学生营养餐安全进行检查。清理规范“四小”企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小食杂店)。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全市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60天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等20多项整治,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药品监管方面:以风险管控为主线,建立了药品风险防控机制。开展药品“两规范三落实四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药师不在岗、挂靠、走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严厉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草违法犯罪行为。与公、检、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刑事案件,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5、强化能力建设,技术支撑保障迈上新台阶。全面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1430万元,新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500平方米。新建和改扩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4000多平方米。加大仪器设备硬件投入,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000万元。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购置增添检测设备100多台(套)。随着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年完成食品检验样品1000多批次,完成药品检验样品800多批次。部分检验检测项目填补了我市的空白。

6、夯实监管基础,依法行政全面有序推进。作为行政执法单位,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规,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准确掌握,熟练运用。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全面梳理权责事项151项。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39项行政管理制度和19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3项,保留11项,下放2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了“两集中三到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7、拓宽参与渠道,逐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连续多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和“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正面舆论引导,逐步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依法维权意识。建成了30家“科普宣传站”,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开通12331食品药品违法投诉举报平台,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100多件,查办结果反馈率100%。初步建立了“红黑名单”制度,公布黑红名单,形成“倒逼”机制。对59起行政处罚案件在“白银日报”进行公开,对933起行政处罚案件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受国内环境影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风险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仍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1、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县区政府在发展经济和解决就业的双重压力下,属地责任落得不实,地方保护时有发生; 县级监管机构承受着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双重压力,食品药品监管主责有所淡化;监管部门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强,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行政问责制度不完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个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道德缺失,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逃避主体责任。

2、产业规模总体不高。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分布散,多数企业投入少、基础差、管理薄弱,技术含量低,执行国家制度标准等方面不到位;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商品同质化问题突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代购等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带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新形态、违法违规新类型,对传统监管手段造成很大挑战。

3、风险防控亟待提高。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不足;食用农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源头污染压力增大,农药残留超标,管理方式粗放,加工方法、储存、运输缺乏统一科学的管理规范;部分企业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执行不到位,质量控制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尚未形成。还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办证时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证到手后,就随心所欲,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生产经营。

4、监管能力较为薄弱。监管队伍是从几个单位拼凑而来,人才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更是缺乏;技术支撑乏力,监管装备手段落后,仪器设备配置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相对较差,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5、社会参与机制相对滞后。在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管过于强调政府作为规制的主体地位,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做得还不够,社会力量还没有形成规制合力,达到良性互动的效果,致使我市个别县区无证个体诊所泛滥,严重扰乱药品经营市场秩序。

6、诚信生产经营意识明显不足。行业信用体系缺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生产经营者缺乏自律意识,追逐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尤其是餐饮服务企业胡乱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制假售假、底限投料、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问题频现。

(三)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资源共享的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期;是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公众参与齐抓共管,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提升期。

1、领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党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认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把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安排部署。领导方式也由过去的宏观强调向具体指导、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转变,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大动力。

2、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完备严格。新的《食品安全法》已正式施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药品管理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各级检察院严肃查办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市政府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的协同监管,为保持问责高压态势,将制定出台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由食品的“吃得饱”,转变为“安全营养”,药品的“有药吃”,转变为“安全有效”,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抓住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2、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刻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时代特点,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规律,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共治和法制保障相结合的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3、依法治理,强化责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程序建设,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健全执法机制,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法治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4、专业监管,社会共治。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要求高的特点,强化技术标准和规章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行业协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市场调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法规制度、检验检测、科技信息、追溯管理、人才队伍五大支撑体系,力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的安全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具体指标

1)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100%。市、县、乡(街道)三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

  (2)市、县、乡(街道)监管队伍中,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90%以上。建立市、县二级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

  (3)食品药品监测抽检批次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达到200/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百万人口。

  (5)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覆盖75%以上的食品经营市场和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90%以上的食品类别。

  (6)市、县二级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每年进行GMP跟踪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7)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100%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8)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9)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10)依据法定标准,提高化学药品和中药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全项检验率不低于80%。对市场常规产品的检测能力不低于90%

  (11)依据现有国家标准,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60%以上。县级食品检验机构100%具备基本理化和细菌学监测能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

  (12)建立具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三项职能的哨点至少达到50个。

  (13)行政审批100%实行网上办理。

  (14)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15)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所有乡镇。

三、“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稽查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鼓励推动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衔接,增强标准制定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

  3、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机构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二)构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风险发现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健全源头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检验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高风险、高隐患品种和类别的系统性排查,增强排查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制定“问题发现率”绩效考评办法,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发现机制。

  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市级每2个月、县级每1个月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验、系统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及时有效处理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风险,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水平。

  3、建立风险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隐患防控会商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及时发布案件查处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加快建立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强化风险分析能力,实现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监测预警。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完成市级和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建设项目。加大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快速检测室标准化建设,形成以市级检验机构为中心,县级检验机构合理分布,乡镇食品快速检测为补充的全方位、层级式检测体系。

  2、加强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促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深化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化与属地化优势,促进应急资源的合理共享和有效利用。

  3、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市级数据中心,优先建立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全品种的“四品一械”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健全市、县二级投诉举报体系,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集散一体、高效运行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建立审评审批信息化系统,实现从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食品药品稽查业务管理系统,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移动执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编制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工作方案,完成食品药品信息专网向乡镇监管所延伸,抓好办公自动化、稽查执法、行政审批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等项目建设。

  4、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办案程序等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规范性。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现代化监管执法装备,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

  (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1、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入市食用农产品100%纳入监管,大中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100%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抽检达到0.4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外置化”、“负面清单”等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阳光操作”、“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加入率和应用率、“电子一票通”的索取率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创建率逐年提升,认真做好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提升药品安全水平。加快药品标准提升及工艺技术改造。健全完善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GMPGSP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有效实施,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强化特殊药品源头治理,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市药品制剂生产企业100%建立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制剂生产企业100%建立正品标本室。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成品留样率、原辅料留样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检、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全面提升。

  3、提升医疗器械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植入性和无菌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常态化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配合完成重离子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100%可追溯。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力度。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层规范化执法,统一行政执法内容、程序、文书、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及相关标准,推进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实施。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的案源发现作用,促进社会共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享案件信息,落实涉刑案件移送保障措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2、提高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突出目标管理,开展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质量提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注意分析解决趋势性问题,做到“案结讼止”。落实问责机制,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六)推进社会共治

  1、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拓展互动方式,畅通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支持、引导、培育食品药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积极发挥监督教育功能,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水平。强化食品药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第一责任,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1、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基层监管所硬件、软件投入,制定业务工作流程,推进现场表格化检查、基层网格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2、加强基础设施与执法装备建设。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基层监管保障设施,按标准配备县、乡两级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职责、有考核、有办公设施、有基本的执法装备,监管人员有执法服装、执法证件等。

  3、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分级分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度集中培训。采用请进来、送出去以及现场指导、组织观摩等培训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执法技能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实地指导日常巡查、行政审批现场核查、案件查办、食品快速检验,重点提升对农村集体聚餐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置能力。

  (八)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1、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在审批、技术与培训等方面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不断提高我市食品企业市场竞争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服务中药产业发展。积极利用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从政策和技术上加强指导,支持地方开展中药产业发展。就白银应突出枸杞产业。

  3、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推动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对零售单体药店进行整合,发展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业,壮大医药商业与流通业。加大对企业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药品生产、经营新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九)加强食品药品信用建设

  1、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十三五”初期,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初步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十三五”中期,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末期,建立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现对接,与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全面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2、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一户一档”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不合格药品招标采购“一票否决制”等信用监管制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食品药品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

  3、开展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治失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系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

四、“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数据平台项目

  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要求,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食品药品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链接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网,为市、县、乡三级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开展行政许可、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等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各界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社会舆情的监测和预警。建设市级数据中心,实现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建设食品药品许可监管、诚信管理、风险管理、稽查执法等监管应用系统;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视频会议系统。

  (二)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覆盖全市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健全监管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建设互联互通的市、县二级应急指挥平台和市、县、乡三级信息填报系统,建成市、县二级标准化、规范化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硬件、软件投入,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取得独立办公用房,配备执法车辆等。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追溯与信用管理建设项目

  建立以绿色食品、乳制品、国家基本药物等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无缝对接,实现问题产品源头追溯、迅速及时召回。

  (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数据集成中心系统,建设链接全省的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食品准入、监管、执法等在内所有数据资源,实现全市企业、产品、检测、信用数据的共享;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与服务的信息化环境,为政府、企业、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综合信息服务。

  五、“十三五”规划实现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分解落实,并结合实际将规划内容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如期落实。

(二)加大政府财政扶持,提供资金保障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之上,紧紧抓住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构建专家型监管人才队伍体系。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为适应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新形势,提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保障。

(四)完善评估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规划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绩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将规划任务列为对部门和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规划实施情况分值比重。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进展和社会需求的新变化,科学、动态地调整规划,高质量地完成规划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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