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9-00032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9〕48号 | 关键字: | 工作,企业,拖欠,清欠,部门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19-04-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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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白银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白银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根据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8〕1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工作重点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清理偿还市、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解决资金渠道的欠款、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已被叫停的PPP和政府购买项目且已形成工作量的逾期欠款;清理偿还市县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账款。 二、目标任务 2019年4月中旬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款、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解决资金渠道的欠款、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四大类优先清理欠款的清偿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清偿工作全部完成。 2019年4月底前,建立完善的清欠台账,分类制定详细还款时间表,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将已列入2018-2019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拖欠款项纳入清欠范围,制定还款计划;列入2020-2028年化解任务或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 列出明细,说明情况;对个别难度极大、无法在年内完成清偿任务的拖欠款项,要详细分析原因,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尽快“清零”。 2019年12月底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市县国有企业清偿金额超过欠款总额的50%(对已纳入隐性债务统计范围的,按照既定方案化解);农民工工资确保“零拖欠”;纳入2019年清偿计划的国有企业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市清欠工作。市政府对全市清欠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对本县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市直各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清欠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对本企业及其所属子公司清欠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一)县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账款的排查、台账建立和清欠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督促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逾期欠款,督促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统计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化解;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账款;支持市级各部门开展清欠工作,督促做好资金调度,加快相关资金拨付进度。 (三)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四)市发改委按职能做好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明确资金来源,落实资金筹措方案,防止拖欠工程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单位,纳入失信“黑名单”,提高失信成本,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人行白银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落实财政、税务、土地、司法等政策措施,解决上下游“三角债”等突出问题,为清欠工作提供金融支持。 (六)市审计局负责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欠款台账建立、欠款“限时清零”等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七)市级各部门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开展内部排查,开展清欠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 (八)市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全市清理拖欠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判、实时跟踪、督促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人行白银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工信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清欠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也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在2019年4月底前制定完成各自清欠解决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工作方案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备案,市直政府各部门清欠方案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跟进清欠工作。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每月4日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业要将上月清理拖欠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行白银中心支行、白银银保监分局要认真梳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上对口部门,同时反馈市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及时给付资金。各级新增债券优先用于偿还在建工程拖欠账款,各级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也要全部用于清欠。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财政资金审核进度,对不主动偿还欠款的县区政府,采取扣减其转移支付等措施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县区政府,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具备支付条件的逾期欠款和农民工工资,具体拖欠部门和企业要立即安排资金优先支付,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和企业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严禁新增欠款。对政府类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条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五)畅通投诉渠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投诉热线,畅通企业投诉渠道,按照“投诉一项、核实一项、督办一项”的原则,建立企业投诉台账,督导相关单位核实欠款,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欠款偿还意见和方案要及时反馈相关投诉企业。对无争议的欠款,具体拖欠部门和企业要无条件偿还;与民营企业存在争议的欠款,具体拖欠部门和企业要本着维护合法权益、平等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合作的原则,积极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尽快达成一致,已达成一致或部分达成一致的,要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司法、仲裁等途径解决。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清欠工作开展抽查,及时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相关拖欠单位和责任人的追责处罚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市审计局要对各县区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专项审计和延伸审计。市清欠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等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下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8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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