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22 | 生成日期: | 2017-12-14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7〕219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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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 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 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83号),加快全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甘政办发〔2017〕2号)、《白银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和《白银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服务城镇化建设能力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使职业教育成为全市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的主渠道,为加快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效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创新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际合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取得突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达到1.8万人,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达到5000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达到2万人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教育成为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和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渠道。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学科、专业、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统筹协调、科学高效的管理与办学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社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推进异地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市域内职业院校与省内外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到省内城市、沿海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 2.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招生规模,落实职普比4:6。逐步推进落实高职(专科)单考单招、综合评价、对口单招和“专升本”等形式并存的现代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支持白银市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3.深化专业课程改革。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加快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内产业发展紧密对接,逐步形成“校校有特色、生生有技能、人人有出路、从业到城镇”的良好发展格局。重点建设面向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文化旅游及服务全市传统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等专业,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合理分工。优化课程结构,形成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改革完善教学模式,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技能。 (二)加快发展,增强服务城镇化建设能力。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使大批农村劳动力成为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技能人才和新型高素质劳动者,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3年努力,全市90%以上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场所)建设,形成学校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与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互补,专业性实训基地与综合性实训基地协调配套的实习实训网络体系。到2020年,争取建成1个开放式共享型综合实训基地和一大批企业实训基地。提高职业院校信息化水平,在实现“三通两平台”基础上,逐步建成职业院校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为职业教育跨校选课、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分累积转换等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拓宽教师培养渠道,落实教育部和甘肃省单列招生计划,每年为白银市职业院校定向培养20名“双师型”教师;落实甘肃省“特聘教师”岗位计划,每年向社会公开聘请2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等途径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大职业院校名师和领军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打造一批“双师型”教学名师、专业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校(院)长。从市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经费,设立“特聘教师”岗位,招聘“双师型”教师。支持职业院校聘请省内外知名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双师型”教师。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确保专业教师每5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依托国家和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轮的轮训制度。 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现代职业教育。以加强县级中职学校(职教中心)、农业类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县级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与城市职业院校对口合作机制为抓手,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能力。建立公益性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和城镇化建设能力。 (三)强化服务,依托职业教育推进脱贫攻坚。结合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加快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专项支持计划。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依托职业教育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到2020年,完成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培养1万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努力实现两个100%的总体目标:即确保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100%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对全市贫困人口中的青壮年100%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职业教育发展。全市重点办好1—2所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区重点建设1所各具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支持省级中等职业示范校建设,使其成为面向贫困人口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阵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对口帮扶机制,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发展。 (四)扩大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作用,全面落实“一带一路”部署,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型职业教育体系,助推“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和支持市域内职业院校与外省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与外省市、发达地区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到省内城市、沿海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并留在当地就业或开展创业。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院校开展一对一合作交流,进行实质性合作并建立稳定的校际关系。 (五)促进就业创业,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机制,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就业创业质量。 1.大力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标准,规范证书管理,提高鉴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促进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紧密融合与衔接,推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率达到95%。 2.积极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与其他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不得设置限制性或歧视性条件。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劳动市场加强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对初次就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减免相关费用。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 3.大力改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环境。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奖励机制,从税收减免、小额信贷等方面,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创办的科技企业、小微企业、特色农业、民族传统工艺、环境与生态保护等企业予以支持,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六)构建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体系。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服务于新型城镇居民。 1.建立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以具备一定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为依托,兴建20个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统筹利用教育、人社、文化、体育、人口卫生、农业、扶贫等部门相关教育与培训资源、办学经费与活动经费,面向青少年、成年和老年各类群体,持续举办社区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娱乐健身知识普及和相关展示、表演、竞赛等活动。 2.开展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根据农村转移人口实际情况,开展城市交通规则、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城市居民礼仪文明规范、城市人际关系、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和生活安全等各类市民化培训,招收农村转移人口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促进他们适应城市规则,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行为文明程度,更快、更好地融入现代化城市生活。鼓励社区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或者合作举办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活动。 3.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其能够迅速适应就业或转业需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对有意愿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享受职业教育有关免除(补助)学杂费、提供助学金等政策,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通过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其顺利在职业院校完成学业。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政府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实现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支持引进社会力量重组企业所办职业学校或独立办学,职业院校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企业等开展合作办学,支持贫困地区学生到东部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并留在当地实现就业和开展创业。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每年新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县区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统筹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与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督评估。市政府统筹各部门要对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及时总结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成果和有益经验。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定期开展督政、督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自我评价机制,督促职业院校定期发布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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