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11 | 生成日期: | 2017-06-30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7〕122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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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白银市持续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大传统能源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 白银市是甘肃省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资源探明储量达16亿吨,原煤生产能力1300多万吨,是西气东输、疆煤东运、陇煤西运的重要节点。黄河流经靖远、景泰两县和白银、平川两区258公里,境内黄河干流规划有大峡、乌金峡、靖南峡、靖北峡、黑山峡段红山峡、五佛、小观音、大柳树等梯级电站,水能源开发潜力巨大。风能、太阳能资源蕴藏丰富,80m高度年平均风速约5.2m/s~7.7m/s,年平均风功率150W/m2~470 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3级;年平均太阳能辐射量达 5768.9 MJ/(m2·a),平均日照小时数2738 h,属二类资源区。 “十二五”期间,白银市着力加快能源设施建设,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完善体制机制,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时期,围绕能源利用多元化、清洁化和高效化,全市积极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全市电力总装机570余万千瓦,其中,火电423.75万千瓦,瓦斯发电0.95万千瓦,水电46.45万千瓦。建成运行国电靖远一电、国投靖远二电和大唐景泰电厂、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等4座火电厂;运行大峡水电站和乌金峡水电站。截止2015年,全市发电量达到151.39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为109.07亿千瓦时。 (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保障能源安全、调整能源结构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白银市风电配置总规模达170万千瓦,建成并网总装机78万千瓦;太阳能资源配置总规模达90万千瓦,建成光伏并网地面电站装机23万千瓦;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2万千瓦。 (三)电力主网架和农村电网不断完善。 白银电网是连接甘肃电网与宁夏电网的枢纽电网,担负着甘肃电力“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重任。“十二五”时期,白银电网基本形成主网为750千伏、330千伏和220千伏网架结构,各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配套完善,各区域电网全部实现两个及以上330千伏电源点支撑,供电能力大,上网外送条件好。网内发电厂通过枢纽变电站可将电量送至兰州、宁夏、青海等地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均能享有便捷的服务。2015年,全市售电量达到109.07亿千瓦时。截止“十二五”末,全市75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1500兆伏安,线路长度322.31公里;330千伏变电站7座,变电容量3840兆伏安,线路长度1118.85公里;220千伏变电站3座,变电容量840兆伏安,线路长度357.82公里;110千伏变电站43座(皋兰境内2座),变电容量2659兆伏安,线路总长1309.03公里;35千伏变电站68座,变电容量840.05兆伏安,线路总长9089.4公里。 二、发展机遇 综观未来,我市能源发展面临着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带来的机遇,也面临着能源需求降低、矛盾交织、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的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发展的空间仍然较大。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为我市能源发展提供战略机遇 我市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能源资源丰富,陆上综合性能源战略通道优势明显,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深化与丝绸之路甘肃黄金段沿线城市的能源合作,将为我市充分利用得天独厚区位优势条件,加强全市煤炭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建设、新型化工基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开发,扩大通道输送能力,改善互联互通条件提供重大战略机遇。 (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带来潜在机遇 能源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明确要求能源发展方式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制约、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和甘肃省对煤电行业要求放缓建设节奏,开展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进行业整体脱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对非化石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电力市场空间。 (三)国家和甘肃省能源发展战略与布局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地位 甘肃省获批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国家级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依据实施方案重点布局,白银市以景泰兴泉、平川捡财塘等风电场为基础,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以平川为示范区,结合采煤沉陷区土地治理、沙漠生态治理,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引入电价竞争机制,争取国家尽早安排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白银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刘川工业集中区智能化增量配电工程作为试验示范项目,为白银市乃至全省新增电量输配电网改革提供有益可借鉴的新鲜成功经验,为白银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进一步提升白银市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传统能源的发展进一步受到约束。在能源消费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的过程中,受内外部市场消费水平降低等因素的影响,实现能源稳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压力不断增加;化石能源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约束,煤炭的分质利用和煤电的清洁高效利用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能源系统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对各类电源运行、用电方式和电力调度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体系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风电、光电弃风弃光比较严重,火电出力下降,电网与电源之间的发展不相匹配。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大。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电源比例低,调峰能力严重不足,调度运行和调峰补偿机制不合理,对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上网消纳带来制约。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仍处于成长期,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降低上网电价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大规模风光电新能源开发与电网安全、输送消纳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协调,电网的输配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企业经营困难对行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煤电、新能源和煤炭行业近年来连续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盈利能力弱,投资能力不足,影响我市能源建设规模的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落实《白银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针,围绕我市稳增煤炭产量、稳增风光装机、强化能源消纳转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能源输转、储备能力,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产业升级,培育能源消费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坚持创新发展。加强能源科技创新,突出新能源领域和煤炭清洁化利用先进成熟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大型能源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能源系统协调,优化开发布局,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引导把握项目建设节奏,实现各类能源协调发展以及能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比重,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和化解过剩产能,形成科学合理的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 坚持开放发展。发挥我市综合性能源资源丰富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引导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构建输入输出并举,电力送受两端利益共享,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与沿线城市的合作,面向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稳定、清洁、安全能源产品的发展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适应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显著提高能源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能源扶贫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重点谋划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能源发展重大工程。 根据能源资源综合优势、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我市在全省能源总体格局中的战略定位是: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依据《白银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资源、安全、结构、效率、环境、技术、创新等因素,确定全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一) 能源保障 到2020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标准煤左右,“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2.6%。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20万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高于110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预计将达到144.6亿千瓦时。 (二)结构优化 到2020年,一次能源中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80%左右,天然气比重达到1.5%,石油比重1.5%左右,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2%左右。 (三)能源惠民 加快能源领域民生设施建设,增强能源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要。全面完成老旧管网、电网改造;加快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能源领域精准扶贫。
第三章 重点任务 我市在以煤炭、天然气为主的化石能源储量方面具有较强优势,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方面资源潜力较大,发展前景较好,要重点突出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自给能力,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上实现新突破。创新能源发展新形态,扎实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以智能化为基础,紧紧围绕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一、优化化石能源发展,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1.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矿业权整合,促进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发展,加快推进现有产业重组整合。坚持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做大做强煤炭主业,将现有产业结构根据关联度重组整合为四大主业板块。以靖远煤电为龙头,地方煤矿为辅助,进行煤、电、冶、路联营,整合煤炭资源,进一步整合重组煤电板块;以刘化集团公司为依托,在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发展煤基化工,提升产业水平等,努力培育构建产权结构多元、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企业。 2.建设现代化煤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煤炭生产结构 加强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对现有煤矿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闭资源枯竭和自然灾害严重的矿井。以靖远煤业为主体,2020年前将全市的57个中、小煤矿整合、兼并,并将景泰县白崖子煤矿建成投运。继续推进煤炭资源勘探工作,到2020年形成2500万吨/年产煤规模。 3.加强煤炭科技创新,进一步改善煤炭工业技术面貌 加快煤炭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在煤炭资源勘探、大型矿井建设、重大安全事故防治、煤炭洁净加工转化、环境污染控制、煤矿信息化和数字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煤炭生产重大装备的国产化率。积极推进煤炭开采技术进一步提升,效率进一步提高。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煤矿生产企业实现采煤、洗(选)煤联合生产;实现煤电集约开发和煤炭化工业发展,实现煤炭就地转化。加强煤炭生产安全技术改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实时预测事故、消除隐患、分析安全形势和决策水平,切实有效地控制煤矿瓦斯灾害。在矿井投资改造方面坚持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加大节能降耗改造力度,将节能减排改造工作不断地落到实处。
(二)高效清洁发展火电 按照供需平衡、适度超前、技术领先、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合理控制火电项目建设节奏。优先在热负荷集中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支持发展煤泥、中煤等低热值煤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结合城市热网和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小锅炉替代工程。 “十三五”期间,合理有序推进靖远电厂“上大压小”2×1000兆瓦等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改造平川2×220兆瓦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关停现役燃煤小锅炉,提高城区综合能源保障能力、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深入推进白银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1. 拓展工业用气规模。按照重点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气化的目标,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的清洁能源改造力度。 2. 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与分布式能源建设。按照“以热为主、依热定电”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域内热电联产燃气电厂发电、供热、调峰的作用。适当推广应用区域型与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在开发区、新城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等鼓励发展区域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对大型公建、商业设施等鼓励发展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 3. 统筹城乡燃气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全面实现全市三县二区的天然气供应。 到2020年末,建成定西至会宁天然气输气管线和靖远至郭城镇分输管道工程,新建部分乡镇汽车加气站,逐步用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一)有序发展水电 白银市水资源丰富,黄河流经白银市258km,占黄河甘肃段的58%,流域面积14710km2。水资源总量387.1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386.19亿m3,主要由黄河水系及其支流祖厉河水系构成。可开发水能资源装机容量191万千瓦。 黄河支流祖厉河水系暂无规划水电站。黄河干流已建有大峡水电站、乌金峡水电站,装机容量44万千瓦;规划黑山峡河段靖南峡、靖北峡、红山峡、五佛、小观音、大柳树等梯级电站,水电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黄河干流黑山峡河段五佛水电站和靖南水电站项目,装机容量46.4万千瓦。
(二)稳步发展风电 白银市地处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属甘肃省风能资源可利用区。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景泰县北部和中部、平川区东北部、靖远县北部、会宁县东北部和南部区域。景泰县规划有兴泉、喜泉、马昌山、马莲水、红山、寺滩、正路、下滩和五佛风电场。依据现有测风资料和中尺度数据分析,70m(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4m/s~7.7m/s,风功率密度为200W/m2~470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3级;平川区规划有捡财塘、西格拉滩、水泉、黄峤风电场。依据现有测风资料和中尺度数据分析,70m(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7m/s~7.3m/s,风功率密度为210W/m2~370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3级;靖远县规划有靖安、北滩、东升、五合、若笠和高湾风电场。依据现有测风资料和中尺度数据分析,70m(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4m/s~6.3m/s,风功率密度为180W/m2~260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2级;会宁县规划有新庄塬、西沟、花儿岔、新塬、丁家沟和党岘风电场。依据现有测风资料和中尺度数据分析,70m(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2m/s~6.5m/s,风功率密度为150W/m2~270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2级。 按照集中分散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风电产业规模化、有序化发展,把白银市打造成甘肃省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50万千瓦,2020年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3.4万千瓦。
(三)积极发展光伏发电 白银市多年平均太阳能辐射量为 5768.9 MJ/(m2·a),平均日照小时数 2738h,从全国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来看,属二类资源区,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1.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及采煤沉陷区光伏示范基地建设。白银市有色金属和煤炭资源蕴藏丰富,由于长时期、规模化的开采,形成20余万亩尾矿废弃地和煤矿采空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围绕白银公司尾矿废弃地和靖煤集团煤矿采空区建设先进光伏示范基地项目,积极打造“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和先进技术聚集地”,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将发展光伏发电、新能源与治理采煤沉陷区相结合,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推动我市资源型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转变。 2.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和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深入开展光伏扶贫工程,适时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鼓励贫困户因地制宜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等建筑就地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村级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结合农业生产和新能源建设,打造光伏电站生态农业示范园。 3.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深入实施光伏进万家工程,在城市建筑物、大型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以及工业企业厂、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等具备条件的场地利用屋顶可利用面积,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 4.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深化完善太阳能热发电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太阳能资源富集、水资源和天然气辅助燃料条件优越的刘川工业园区、正路工业园区、大唐工业园区、上沙沃等区域重点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支持能源投资企业聚集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市发展太阳能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
(四)合理发展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和沼气发电等。 “十三五”期间,积极探索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质直燃发电,继续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增加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减少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大力推进农村沼气科学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完善全市沼气生物燃气发展规划,开展农村能源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规模化利用,结合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实施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及发电工程,惠及更多的农户,提升农村能源发展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建设。 到2020年底,规划以农作物秸秆或畜禽养殖废弃物、餐厨垃圾等填埋气为燃料建设2座生物质发电厂,装机容量3万千瓦。 三、促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提供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 (一)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 1.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加强农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提高人均用电水平,推进城乡电气化。在全市主要用能行业和第三产业大力实施和推广电能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烧,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2.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推进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交易转换,扩大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依托白银市“复合能源基地”发展战略,以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充分发挥有色金属及稀土新材料加工、工业硅、电解铝等高载能产业消纳能力强的优势,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高载能企业提高负荷率,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采取大用户直购电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最大限度的提高全市就地消纳能力,有效缓解弃风弃光限电现状。 3.创新探索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的途径。积极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着力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需求。对新增供暖面积,鼓励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鼓励新建建筑优先使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鼓励风电场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电,保证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理效益。加快开展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制定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 4.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深入推进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全面挖掘新能源消纳潜力,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进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氢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车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拓展在环卫、邮政、物流、公务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点和建设运营,通过政府推进、政策扶持、机制引导、社会参与等方式,积极建设、完善充电设施,逐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打造与白银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 到2020年,规划在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城区各建设充换电桩1座,全市建设大型汽车停车场充电桩站30个,道路沿线充电桩10个。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一是强化消费源头管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由传统工业推动为主向三次产业协调推动转变,由物质资源消耗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构建节能型现代产业体系。二是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煤炭需求侧管理,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能评、环评审批。三是积极推广碳排放和交易,依托国家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限制高碳能源使用的引导机制,建立运行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逐步加强碳排放约束。 2.深入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通过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高效清洁大型热电机组等方式,加快淘汰煤耗高、污染重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力争使改造后的机组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的机组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实现现役机组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控制重点城市生活用煤消费。有序推进煤改气工程,全面整治城镇燃煤小锅炉,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产业聚集区、居民集中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三)提升重点领域用能效率 “十三五”期间,重点选择在我市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开展能效提升计划。 1.实施工业节能计划。加快推进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组装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火电、有色、化工、煤炭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能效对标计划。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利用,逐步降低钢铁、水泥、铁合金等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力争部分产品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推广高效电机,加快高效电机在各领域的应用以及高耗能老、旧电机淘汰。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限制耗能超标产业和过剩产业扩张。 2.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建筑物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制定并实施绿色低碳建筑行动方案。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促进新型低碳建材的生产和使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力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推动新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农村太阳能暖房等分布式能源建筑示范项目,扩大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比例。 3.实施绿色交通计划。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大力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营运车辆更新和城市公交专用道、首末站、枢纽站、候车站亭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购买使用低油耗汽车,发展高效、低耗、节能车辆营运,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应用智能调度、管理、监控等信息系统,减少能源消耗和提高运输效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城市客运、公路运输行业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合理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四)推进城乡用能方式变革 1.加快城镇用能方式转变。按照国家“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围绕全市生产力布局指导意见,切实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用能方式布局,积极推动信息化、低碳化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建设低碳智能城镇,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供,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供暖和地源热泵等供热方式,减少化石燃料供热产生的污染。鼓励中深层地热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发电、供热、洗浴、种植、养殖等的地热能梯级利用试点示范。 2.推进农村能源高效利用。加大财政对农村能源的投资力度。加快农村高效低排节能炉灶炕技术推广,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积极推进农业机械节能和耕作制度节能;加大畜禽养殖业节能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广高效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气化等农村集中供气系统,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替代煤炭等传统生活能源;结合精准扶贫和新农村示范区建设,探索连片打包承建模式,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四、引导能源科技发展,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一)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关键技术发展 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支持光伏、风电、清洁煤电、核电、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开展沼气生物燃气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培养一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和工程建设创新性企业。积极推广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控制技术和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发电等关键技术,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及智能电网调度运行控制水平。积极促进新能源微电网的运行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市场手段实现资金与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深入开展微电网示范工程建设 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探索实施不同功能定位的新型微电网示范工程。探索“互联网+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建设接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进灵活互动用能行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综合能源微网。 针对白银市“一区四园”等负荷中心附近的分布式风力发电、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建设,通过分布式风力、太阳能、燃气等多种能源互补,并结合储电蓄热(冷)及高效用能技术的方式,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高效一体化分布式能源系统与负荷有机结合的智能微电网新技术,探索高效、可靠、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并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新模式。 按照一区四园负荷分布特点,在园区建立若干110kV变电站,变电站下设立若干智能微电网,每个微电网将安装能源互联网监控系统,基于微网监控平台、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需求侧管理平台和能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风能、天然气能源互补和储能等,构建多能互补系统,并通过系统优化控制,全方位对能源系统实施监控分析、优化,利用能源互联网平台,经济、合理的优化能源互联网控制能源站的运行出力,降低变压器的需量负荷和用电成本,为工业企业提供能源负荷管理、节能等服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 加强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各级规划和国土部门应该将电源、电网、天然气管道等重大能源设施纳入规划,在相关规划中预留能源通道及能源项目用地并严格控制,积极支持配合能源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健全市及区、县(市)两级领导和部门联系项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能源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等重大问题,分解落实项目推进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完善政策措施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坚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定价,实现多类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直接交易。继续大力推进直购电交易,逐步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有序扩大风、光电企业参与直购电规模。逐步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初步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平台,探索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改革及配套措施。开展天然气供销体制改革,建立上游生产商与下游用户的直接交易关系。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配气价格改革,综合考虑天然气采购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推进科技创新 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能源领域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或参与能源领域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能源领域大企业和大集团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能源领域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着力突破关键技术、强化集成创新、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周期。夯实能源领域创新人才基础,将能源领域创新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和培育重点,优化人才创新创业载体,丰富国内外人才柔性引进手段,着力夯实全市能源发展的人才基础。 四、深化能源改革 推广用能量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标准、企业存量用能指标的分配方式、交易价格定价机制,以及各项奖励惩罚制度。鼓励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新型节能商业模式,在节能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按照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有序放开能源行业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拓宽能源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渠道。 五、加强督促落实 要不断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做好本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保障有关规划的彻底实施。一是要统筹协调机制。监理政府统一领导的、办公厅(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二是分级负责机制。根据职责要求,分级抓好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的督促检查。三是协同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有关方面在抓落实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到2020年,火电新增装机70万千瓦,热电联产改造装机110万千万,开展火电前期工作600万千瓦,总投资37.3亿元;水电新增46.4万千瓦,总投资约47.75亿元;风电新增装机15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亿元;各类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85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42.45亿元;光热发电新增装机5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电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燃气输送管道建设、矿产资源勘查等项目投资,“十三五”期间能源新增投资约400.5亿元,能源对全社会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深入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高效清洁大型热电机组等方式,实现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克/千瓦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标准加强对现役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新建机组全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煤炭消耗,同时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130万吨标准煤,在全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2%。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6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1万吨,环境效益显著。 能源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落实环保要求,防止工程污染,破坏环境。施工期做好洒水、遮蔽等防降尘措施,进行减震、消声、隔声,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做好项目工程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及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运营期不应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扰动居民。特别是水电开发建设,要划定施工范围,明确生态保护责任,工程完工后做好生态恢复补偿,确保生态下泄流量,保证下游生态系统不受影响。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捕猎珍稀动物,捕捞土著鱼类。加强煤矿开采环境及安全监测,做好防尘除尘措施,确保煤矿安全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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