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18 | 生成日期: | 2017-01-20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7〕6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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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稀土市场秩序,规范稀土生产经营行为,根据省工信委《关于商请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甘工信函〔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国发〔1991〕5号)、《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原[2012]285号)、工信部等八部委《关于商请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厅联原函〔206〕74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有效的执法,对稀土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核查,集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无计划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各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环保、指令性计划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行动范围。经前期摸排,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境内存在稀土生产、经营销售企业,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重点 1、严肃查处冶炼分离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对无生产计划的,立即责令停产,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由税务部门追缴资源税等税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对有生产计划的稀土集团所属企业,参照年度生产计划和增值税发票销售票据,核实矿产品来源、实际生产量和销售量。 2、整治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重点核查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查处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名,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的企业,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对收购稀土富集物加工的,要求企业提供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不能提供的由税务部门追缴。现场抽取企业生产线槽液样品进行检验,配分与采购原料不一致的,视为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 3、严格规范稀土产品交易。重点核查稀土贸易企业的产品采购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等情况。查处买卖非法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贸易企业。 4、追查低价出口稀土产品来源。严格稀土产品出口质量检验监管,对稀土出口中出现异常增长、异常价格的企业,追溯其出口产品来源,查处在出口供货环节中生产非法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的企业。 5、检查县区监管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核查违规审批项目、纵容违法违规生产、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存在上述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工信部《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严肃追责。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成立工作组。从市工信、公安、国土、环保、国税、地税、工商、安监等8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派驻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全面开展核查。工作组于1月19日上午进驻各县区,下午开始开展工作,周末不休息。要分企业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核实企业相关手续,查阅企业生产、经营记录,查看生产设备,出具核查意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的全部工作留存文字记录,一个企业建立一套档案资料。各工作组进驻后,各县区要配合先期开展调查摸底,查明相关企业情况后于1月24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稀土企业详细信息情况。此次核查不设时间限制,辖区内全部稀土企业核查、整改、处置完成后,工作组撤出派驻县区。 (三)建立举报机制。工作组进驻当天,各县区要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公布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工作组要派专人接听电话,接受邮件等,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转县区政府进行核查落实,工作组要对核查情况进行跟踪。 (四)落实责任主体。打击稀土违法违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此次专项行动是联合执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主体,县区长要负总责。市派驻工作组重点负责现场核实、督查,督促县区落实监管责任,帮助、指导县区查处疑难重大案件。 (五)坚持立行立改。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链条,制定清单,挂单消号。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停产,视情况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企业相关责任人。 (六)做好下情上达。各工作组要安排专人,每天向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报送工作简报,工作简报以电子邮箱或传真形式报送(邮箱byhzk@126.com,传真0943-5993031)。 (七)及时反馈总结。核查、整改、处置工作完成后,各县区、工作组要向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 (八)建立常态化机制。各县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成立常态化的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常态化的稀土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每半年开展一次打击稀土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贾汝昌为组长,市工信、公安、国土、环保、国税、地税、工商、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用车保障工作,各县区为市工作组安排办公场所,相关标准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 (三)各县区同时成立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确定一名人员与市工作组联系对接工作,县区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市工作组进驻当天报送。 (四)各县区政府要在政府网站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报道,要邀请媒体对重点案件和整治情况进行公开,在电视台播出《打击稀土违法违规案件警示宣传片》,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市级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工作组要及时向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县区政府反馈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重视度不高、工作不积极、责任混乱不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人员名单 附件1 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贾汝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叶建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增国 市工信委主任 姚立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正仓 市环保局局长 万国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白作明 市工商局局长 王殿钢 市安监局局长 张光彪 市国税局局长 李震宇 市地税局局长 王维仁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力江 靖远县政府县长 张文玲 景泰县政府县长 王琳玺 白银区政府区长 胡建伟 平川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赵增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维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后,由新任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白银市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进驻白银区 组长:张美虎 市工信委副主任 组员:张俊东、张建沛、张亚军、张忠、杨永锋、陶泽洲 第二组,进驻平川区 组长:王维任 市工信委副主任 组员:王博、李维亮、窦全瑞、刘强、陶明生、杨恒凤 第三组,进驻靖远县 组长:杨巍 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组员:赵斌、颉桂菊、陈德玉、魏在斌、刘在军、刘兴强 第四组,进驻景泰县 组长:常守军 市工信委副主任 组员:陈勇平、马事海、黄晓斌、赵沛生、陈永平、李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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