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19 生成日期: 2017-06-30
文       号: 市政办发〔2017〕120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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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


基地,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进一步优化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融合格局,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增效,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瓜菜产业:在“沿黄”和高扬程灌区建设标准化无公害高效优质蔬菜产业带创建蔬菜标准园、基地的同时发展壮大蔬菜加工业,依托白银熙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力发展菊芋、菊苣等蔬菜产业,到2020年发展菊芋标准化种植面积2.2万亩;以白银特澳特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和靖远鸿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为依托,发力发展番茄种植,到2020年发展番茄标准化种植面积3万亩,研发菊芋、番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扩大脱水蔬菜加工和辣椒酱加工等为主要形式的蔬菜加工规模,加大速冻蔬菜、瓜菜罐头等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林果产业:增强果品初加工能力,发展苹果采后清洗、打蜡、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支持浓缩果汁、苹果脆片、果醋、果酒等多元化加工。中药材产业:建设一批产地初加工生产线,促进产地药材初加工的集聚发展和规范发展,加强对中药材衍生品的研究开发,推动中药材产业与养生产业融合,着力加快以当归、党参、黄芪、枸杞等道地中药材品种为原料的保健品、保健用品、日用品、化妆品、药用辅料、添加剂等产品开发和生产。马铃薯产业:鼓励和支持祁连雪淀粉、金智清真淀粉等现有加工企业,完成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采用现代加工工艺,开展淀粉、全粉等产品精深加工,提高生产和带动能力,引进开发馒头、面条、米粉、面包、糕点等马铃薯大众主食产品和薯条、薯片等休闲产品加工企业,探索引进马铃薯膳食纤维、蛋白、多酚及果胶功能型产品,拓宽马铃薯功能,逐步向饲料、造纸、纺织、医药化工等行业迈进,实现营养挖掘、加工增值。草食畜产业:引导以靖远羊羔肉、景泰“品高”猪肉等为代表的畜产品加工业由屠宰、鲜销为主向生鲜冷却肉、小包装分割肉、速冻肉制品、真空冷冻干燥肉制品和清汤牛羊肉初级食品方向发展。小杂粮产业:以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为主体,配置碾米机、真空包装机、封口机等扶持小杂粮产品初加工,鼓励和支持西北大磨坊等杂粮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通过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强强联合,不断研发新产品、培育新品牌,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高出口创汇能力和水平,打造小杂粮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集群。着力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和便捷智能的仓储物流体系,着力推动销售物流平台、产业集聚带和综合利用园区建设,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带动性强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示范基地、产业基地、园区和企业集团。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乡(村)为单元建设原料基地。(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等负责)

(二)增强龙头企业加工转化能力。认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以蔬菜、林果、中药材、马铃薯、草食畜牧业、小杂粮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在会宁县选择马铃薯、小杂粮、草食畜、高原夏菜、中药材,在靖远县选择蔬菜、林果、草食畜、中药材,在景泰选择中药材、草食畜、林果、小杂粮,在白银区选择蔬菜、草食畜,在平川选择蔬菜、林果、中药材等方面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增强企业实力。(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负责)

(三)加快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以蔬菜、林果、中药材、马铃薯、小杂粮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通过落实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枸杞大枣烘干房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广适用成熟加工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四)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探索引入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牧局等负责)

(五)鼓励主食加工业发展。拓宽主食供应渠道,加快培育示范企业,积极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鼓励龙头企业以发展“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模式开展现代加工技术研发,推出一批主食产品,丰富主食品种。加大马铃薯主食化宣传推进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扩大马铃薯、玉米及其加工品食用消费。(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六)加强综合利用。以高原夏菜、果品、马铃薯、玉米秸秆、畜产品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推进秸秆、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林业局等负责)

(七)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注册商标。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储、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八)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创新完善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九)创新模式和业态。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产品向特色商品转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推进加工园区建设。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纽带,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休闲农业、农村手工业、特色传统小吃为纽带,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等负责)

(十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我市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马铃薯主食化、果蔬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牛羊肉加工、中药材安全贮藏与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构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基地与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筛选一批成熟适用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加强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对接。支持科技人员积极服务企业,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深加工食品质量。(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四)提升质量品牌价值。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宣传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品牌和“陇字号”品牌,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组织企业参加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食品加工人才、经营管理人、农民创业带头人、贸易经理人、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专业人才培训,培育一批经营管理队伍、科技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农产品加工、食品科学相关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建设农产品加工创业创新孵化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加工企业。(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果蔬保鲜库、品牌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对马铃薯加工企业收购原料和中药材加工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给予补助。将各种支持措施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对农产品加工业补助500万元。对龙头企业出口额达到50-100万美元的补助10万元,达到100-200万美元的补助15万元,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补助15万元;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组建产业联盟、创新完善利益联结等情况良好的5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补助5万元;对获得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中药材加工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果蔬保鲜库库容4000m3以上的经营主体通过财政贴息进行补助,新建果蔬保鲜库每座补助20万元,与农户签订订单,保鲜库利用率高的现有保鲜库,每座补助10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支农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助资金规模。财政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二)落实税收政策。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甘肃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甘肃银监局白银分局、兰州银行白银分行、财政局、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四)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划和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其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质监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要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农业产业化队伍建设。市农牧局农牧业产业经营管理科增加编制,各县区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成立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挂靠各县区农牧局)。县区农牧局产业办要加挂农产品加工业办公室的牌子,增加编制和人员,县区产业办工作人员要达到3人以上。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市编办、市农牧局等负责)

(二)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商标品牌、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重视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完善调查方法,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积极配合农产品加工行业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配合搭建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等行业服务平台。(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和吸纳就业等责任。要有效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农牧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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