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86 | 生成日期: | 2017-05-23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7〕74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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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白银市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 “十二五”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绩。“十二五”期间,白银市城市建设以加快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白银资源型城市转型,各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功能持续完善,为白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城市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为重点,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36亿元,实施了一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全市人均道路面积15.01平方米,同比增长13.2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3.29%,同比增长3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73%,同比增长37.21%;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344公顷,绿地率达到23.68%,同比增长7.64%;公园绿地面积590.1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9平方米,同比增长25.71%,2015年1月,我市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在白银城区投资8.88亿元,新建南环路、北环路等19条道路27.69公里,维修改造公园路、东山路等19条道路25.33公里。投资1.6亿元完成白银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白银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等5项供排水工程。投资1.33亿元完成西区人民广场、银光公园等4项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实施了白银城区防洪及综合治理项目。 2.住房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坚持把持续改善民生、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等一批民生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4043套,完成投资102亿元,截止2015年底,竣工43459套,分配入住32828 套。累计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8.54亿元,争取国开行贷款33.05亿元。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5069户(次)1.04亿元。投资44.26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8100户。投资1亿余元实施旧住宅区综合整治54万平方米,惠及6121户16699人。 3.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市部署,我局承担了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牵头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市直28个成员单位和“一县两镇”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科学制定了《白银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县镇编制完成了试点规划,实施了道路、住房、生活垃圾、雨污分流、亮化节能、文化活动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化率达到46.43%,同比增长6.95%。积极开展了传统村落申报及保护工作,进一步保护了区域文化的完整性和多样性,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宽沟村、中泉乡三合村成功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省获批15个传统村落的20%,并于2015年8月全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4.人防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落实人防“结建”政策,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编制了《白银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0-2030年),实施了白银市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市级全民健身广场人防地下工程、靖远县人防地面指挥中心、平川区人防培训中心等项目,全市审批结建人防工程96项,总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的409%,收取易地建设费1.69亿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87%,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人防工程超过10亿元。 5.“两个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扩大房地产投资,积极引导住房消费。“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9.25亿元,同比增加200.23%。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79.45亿元,同比增加148.99%;房屋施工面积1173.7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22.7%;房屋新开工面积528.3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8.04%;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320.0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1.07%。认真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市场安全质量“六打六治”专项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项目五方主体责任,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建筑业市场平稳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363.9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2倍,年均增长18.02%,建筑业增加值累计完成205.02亿元,年均增长10.48%,占全市GDP的9.63%。全市建筑企业由“十一五”末的104家增加到131家。 6.建筑能效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建筑均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执行率达100%;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7%(含各县区)以上,新建工程项目均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全市共有21家新型墙材企业的产品通过了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完成新建建筑供热计量专项验收备案面积257.46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05.86万平方米,建设领域节能量23.3万吨标准煤;完成靖远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2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二五”期间,白银市城市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在一些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城市建设层次不够高,市政基础设施短板问题仍然很突出,供水、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特别是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欠账比较大。二是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还不顺,管理水平不高,供水、供暖、供气企业和物业企业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协调管理机制,物业管理矛盾突出。三是村镇建设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建设资金缺口大,城乡建设差距大。 二、“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引领、创新转型、法治保障”这一主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改善,逐步实现城市更新改造,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建筑体系,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对人口和经济的承载力,为白银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规划原则 2.功能完善、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城市各大功能区,统筹兼顾市区各项建设,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经营的协调,利用和整合城市资源,注重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道路体系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3.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形成特色。继续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重点是环境和生态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对防灾减灾设施和系统的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和亮化,改善人居环境,形成具有特色的城市景观系统,提升城市品位。 4.建设有序、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提升内涵与扩大外延同步,循序渐进,有步骤、有计划地经营城市,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为指导,以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新型城市为目标,统筹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打造全省城镇化建设品牌和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努力把白银建成“生态环境良好、城市景观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1.推进老城改造,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棚户区改造和老旧住宅区整治力度。推进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加强行人过街、停车场、道路林荫绿化和城市照明等设施建设。 2.配套公共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启动实施白银区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白银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建设,提升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建设独具白银特色的园林化宜居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强力推进城区防洪综合治理,加强白银区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白银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构建人居小环境生态圈。 4.强化住房保障,确保住有所居。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覆盖面,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完善乡镇城镇化功能。改进住房信贷政策,完善房地产市场动态管理、企业信用评价和预警预报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规划期末努力将白银市建设成为:甘肃省城市群中的重要城市;兰白核心经济区复合中心的副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交通便捷、竞争能力较强的资源转型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交融、城市风格与城市文化特色显明、城市品位与市民素质同步提升的现代化、宜居、文明城市。努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强城市开发建设,初步实现城市“水清、地绿、天蓝、城秀”的发展目标,使城市更加整洁、便捷、文明、有序,为建设城市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具体指标 (1)城镇化水平:到2020年白银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左右。 (2)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2.7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6万户。 (3)城市绿化及生态建设:“十三五”期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即城市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40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城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县城2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县城18%)。 (4)城区道路建设: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 (5)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建成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县城75%);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8%。 (6)建筑节能:到“十三五”末,全市100%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末,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继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探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7)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实现“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到2020年,我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城市严重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 四、“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城市规划编制。依据修编后的白银城市总体规划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综合管廊、供热、供气等行业专项规划。争取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白银城区的全覆盖,完成《旧城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白银城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城市重要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白银市“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公园及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住房保障建设。“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快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2.7万户,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把一些存量住房转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加快推进在建公共租赁住房竣工入住,有效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按照国家及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到2019年完成24643户精准扶贫户危房改造。 (三)绿化及生态建设。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园、广场等公共用地绿化,注重“点、线、面”结合,积极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增绿工程,扎实推进城市小环境绿化;按照“绿随路建、一街一景”的原则,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绿化更新与改造结合,精心规划道路绿化;突出大环境绿地与城区内中小绿地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力争在“十三五”末,把白银市建成生态优良、景观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园林化宜居城市。白银城区完成金岭公园、银光公园、长通公园等4个公园的改造及西山公园南入口和高速公路东入口2个提质改造工程,完成人民路、四龙路等17条主次干道的绿化提质改造;实施银东中路、银南五路、等22条道路绿化新建任务。新增生产绿地(四龙动力车间苗圃)23.33公顷;完成城郊一环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面山等大环境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5万亩。 (四)道路工程建设。把城市路网建设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抢抓机遇,科学规划,不断优化城区路网,提升城市功能。白银城区计划投资15.87亿元完成上海路、凤凰街等19条道路建设38.2公里。计划投资1187.53万元完成城区内33条主次干道路灯改造及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亮灯率达到95%以上。对北京路1#桥、2#桥、冶金路桥、公园路人行天桥、109线等5座桥梁进行维修加固。 (五)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科学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全力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白银城区全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成北环路、银山路、南环路、诚信大道、北京路、迎宾路、南环西路等7条主城区道路地下管廊26.25公里,规划建设滨河东路、诚信大道、凤凰街、上海路、振兴大道等5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9.6公里。 (六)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公用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白银城区完成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项目,实现热电联产供热全覆盖,平川区、靖远县争取完成热电联产供热改造,景泰县、会宁县全面推行集中供热。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白银城区实施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改造供水干网12.14公里,住宅小区供水管网99.54公里,改造用户3.41万户;新增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四龙、水川各建1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七)建筑节能建设。全市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发展绿色建筑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继续抓好新墙材、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每年动态更新白银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荐目录;进一步规范新墙材认证的相关程序、资料,健全新墙材现场验收各项制度,使我市新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打下良好基础。 (八)人防工程建设。全面落实人防“结建”政策,保持工程面积持续增长。全市新建人防工程面积25万平方米,市区常住人口人均占有面积达到0.8平方米,县区常住人口人均占有面积达到0.5平方米。市县(区)人防部门各建设1-2个人防自建工程和利用民间资本建设的5000平方米以上人防骨干工程,配建2-3个人防专业队工程。2017年前完成白银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九)建筑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意识,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实施工程全过程监管,严把重点环节关口,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严格追究不履行施工项目经理责任的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推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公开化,结合企业“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诚信体系建设。 (十)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建道路、公园、水系整治、广场等建设要严格执行低影响开发技术。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道路改造、公园广场提标改造等,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发挥“渗、滞、蓄、净、用、排”的作用,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五、“十三五”时期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城市发展合力。进一步强化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对城建重大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注重调动和发挥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形成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项目,齐心协力抓好项目的良性运行体制。 (二)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法规体系。结合实际,配合法制部门制定或修改切实可行的城市建设法规体系,用法律来规范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十三五”城市建设规划经论证、批准实施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变更或修改,如确需改变规划,需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市场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走专业化、企业化的道路。 (四)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项目实施水平和综合效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造价审计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廉政合同制。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优质高效。 (五)制定年度计划确保规划按期完成。严格制定白银市城市建设年度计划,逐年分解目标、下达任务、突出重点,并按期检查。对为民办实事工程,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六)强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调控管理。完善城郊结合部的调控管理,对郊区农村居民点、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进行严格审批;逐步迁出对城区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工业企业。逐步推进村庄的集中规划、建设,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村庄建设发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工业向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 附件:白银城区“十三五”规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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