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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三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10月3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全市第三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自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能力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执法效能为手段,全力打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样板间”。2021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7个集体、20名党员干部在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八五”普法宣传、应急事件处置等重点区域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获省厅以上通报表扬,5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445人次,检查企业1778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7件。其中,实施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3件,罚款786.7万元,同比增长51.43%和91.94%。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行政拘留6人),同比增长100%。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举报201件,同比下降10.67%。

今年以来,在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靖远桥、五佛寺、井沟、仁大川桥等4个国控断面综合评价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无劣V水体,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平堡新桥、茨滩渡口综合评价达到考核目标要求,黄河白银段干流全境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祖厉河剔除六价铬、氟化物本底后水质综合评价达到Ⅳ类,葫芦河仁大川桥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目标。2个地级、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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