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复核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现将2024年白银市市、县(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原4月15日公示同时废止。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附件:
白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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