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闫子江督导我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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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08:34
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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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闫子江带领厅大气处、应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我市督导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副市长刘湖泉陪同调研并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区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白银高新区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督导组一行针对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先后深入到白银集团铜业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实地查看了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听取了有关企业的汇报。
在工作汇报会上,市政府汇报了全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开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反馈了我市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散煤管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闫子江副厅长从三个方面对我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要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要求,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和统筹安排,抓实抓细扬尘污染防治、小火炉管控、“四烧”巡查管控等近期大气污染“冬防”重点工作。二要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市、县(区)两级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对照各自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持续认真抓好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发挥环委办、督察办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要强化执法监管,做好测管协同,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要聚焦工作重点,强力推动大气污染有效治理、深度治理。三要切实强化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重点涉气企业要始终将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作为刚性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积极凝练并推进实施提标改造和深度治理项目,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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