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2/2017-04925 生成日期: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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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强化基准站监管 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7-1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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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新《测绘法》明确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职责,对建立统一的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基准信息公共服务、建立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等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是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实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导航定位服务,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领域,与地理信息安全关系密切。随着导航定位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卫星导航基准站发展更加迅速,建设主体越来越多,分布范围越来越广,数量越来越大,出现了发展无序、统筹规划不足、法规标准不完善、数据使用不规范、有效监管缺乏等问题,给国家安全带来潜在的严重威胁和隐患。

新《测绘法》针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措施缺乏、有效监管严重滞后的状况,特别增加了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专门条款,占全部新增条款的35%。新法对基准站的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和规范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基准站的管理职责,提出了“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设立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运行和维护监管制度,监管责任延伸至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违法违规责任到事、到单位、到人。新《测绘法 》解决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谁管,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疏堵并举,标本兼治,扎紧监管的口子,把住安全的大门,引导服务的方向,并赋予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和监管的权责,为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的迅猛发展是把双刃剑,既有利于促进信息共享,方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各种需求,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又反映出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相关监管跟不上的短板,给地理信息安全造成隐患。贯彻落实新《测绘法》,推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有序建设和安全应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肩负着监管和服务的双重职责。一方面,要加快制定或修订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的法规、办法和标准,强化基准站监管力度,推进基准站备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基准站巡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要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倡导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应用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加强基准站资源整合,推动基准站统筹建设和资源共享利用,主动了解各个行业部门的应用需求,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在不同行业的应用进行科学评估,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合作,在监管和应用中找出平衡点,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来源:《中国测绘报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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